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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保险资金投资始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但是在整个80年代,保险公司的资金基本上都是进入银行形成银行存款,几乎没有其他形式资金运用,在90年代虽然涉足了房地产、有价证券、信托、甚至债券,但是由于当时中国投资环境和资本市场处于初步发展阶段,资本市场发展不成熟,保险资金投资绩效很差。然而,保险作为金融行业的三驾马车之一,虽然拥有庞大的资金池,如何有效的利用保险资金事关保险行业的长久持续发展。保险资金的有效利用可以弥补承保亏损,降低保险产品的价格,提高保险业的竞争力,拓展其市场占有率,能提高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从而促进整个保险的稳定发展。我国近年来保费收入逐年增长,保险资金运用余额不断增加,体现了我国保险业发展势头良好,为拓宽投资渠道,增加投资收益提供了充足的资金支持。2010年9月,保监会发布《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暂行办法》,允许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类不动产、非基础设施类不动产和不动产相关金融产品。从保险资金运用余额来看,据不完全统计,其后一年时间,仅地方性基础设施债权计划,保险公司所设立的产品数就达到21个,主要集中于能源、交通、市政等基础设施行业,总投资规模到达1100亿元。随着我国地方债的开闸和保险资金投资渠道的不断扩展,保险资金投资于地方政府债券,投资于基础设施建设既满足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要求,也是符合保险资金社会属性的。目前为止,对于保险资金的投资组合风险研究仅限于其投资于银行存款、国债、企业债、股票基金,关于刚刚开闸的地方债的投资无论是理论上还是实证上都还处于初步阶段,尤其是关于保险资金投资地方债的实证研究,在国内还是空白,故而本文选题地方债对保险投资组合影响的实证分析,以弥补和促进我国保险资金投资地方债上的研究。引入保险资金投资地方债,有助于缓解地方政府投资竞争压力。地方政府性债务是参照中央政府债务即国债而言,是指地方政府为了履行其职能的需要,凭借其信誉,作为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按照有偿原则发生信用关系来筹集财政资金的一种信用方式。地方政府必须有足够能力动员足够的资源,突破已有的融资模式,通过各种渠道来筹集资金,来解决日益突出的基础设施发展需求和资金不足之间的矛盾。保险资金投资地方政府债券,有利于优化保险资产配置、改善投资收益。我国目前发行的地方债券包括3年期、5年期和7年期,一方面寿险公司负债具有长期性,中长期的地方政府债券和基础设施项目符合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的要求,另一方面,与地方政府基础设施相关联的地方债务,符合保险资金增值保值的要求。本文的研究内容主要是通过考察目前我国保险资金投资地方债的风险状况,结合保险资金投资地方债的实证研究,寻找风险的原因和控制的有效对策。本文在研究我国目前为止的保险资金投资现状,结合国内保险资金投资政策的基础上,寻找保险资金与地方债政府债券的共同点和契合点,为保险资金投资地方政府债券提供理论依据,分析保险资金投资地方债的政策上和实际操作上的可行性。针对保险资金的投资组合,选取保险资金投资的常见渠道,包括银行存款、国债、企业债、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在此基础上加入我们需要分析研究的地方债券,组成保险投资组合的六个要素,利用VAR模型分析投资渠道的系统风险,并对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进行度量,在马科维茨资产组合模型下我们选取单个资产的VAR值代替方差来衡量资产的风险,而且将VAR值的限制条件设定为具体数值,将原先的模型由双目标线性规划问题变为单目标线性规划问题,简化我们计算过程,通过MATLAB工具箱计算出最优化的保险投资组合。在计算中,分别将加入地方债和未加入地方债的投资组合进行比较,将限定了地方债投资比例的投资组合与未限定地方债投资比例的投资组合进行比较,进而得出地方债的加入对保险投资组合是有有利影响的,能改善保险投资组合,使得投资风险降低,收益增加。同时限定了地方债投资比例对投资组合风险控制是有利的,我们得出对于地方债的投资比例,保险监管机构应予以限制,防止保险公司为追求过高收益而罔顾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