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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在2016年初公布了《关于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之后,人民银行、发改委、财政部、银保监会、扶贫办等国家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金融助推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该文件提出了“要大力推进贫困地区普惠金融发展”这一口号,标志着中国金融扶贫工作进入普惠金融阶段。河南省有关部门积极制定相关政策,普惠金融体系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然而,由于河南省普惠金融发展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普惠金融扶贫效率有待提高。目前,河南省普惠金融的现状较为良好,整体的需求与供给规模都有了较大的发展,兰考县作为我国第一个普惠金融试点地区发展良好。河南省的扶贫状况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仍存在剩余贫困人口脱贫与巩固扶贫成果这两个任务。本文结合河南省普惠金融发展现状与贫困状况对河南省普惠金融扶贫效率与影响因素做实证分析,首先,依据普惠金融理念,从反映普惠金融服务的渗透性、服务可得性、使用性三个方面构建投入指标,从收入水平、消费能力、经济产出以及扶贫效果四个方面构建产出指标。然后,运用DEA数据包络分析法对2014—2018年间河南省38个贫困县的普惠金融扶贫效率进行评价,评价结果表明:第一,河南省贫困地区的普惠金融扶贫效率处于一个较高的水平;第二,2014—2018年间河南省普惠金融扶贫效率整体在波动中上升;第三,河南省普惠金融扶贫效率仍然存在一定的增长空间。随后利用Tobit模型从金融市场、收入差距与政府三个角度实证研究了影响河南省普惠金融扶贫效率的因素,实证研究发现地方政府财政自给率、居民储蓄率、金融相关率与普惠金融扶贫效率正相关,其中居民储蓄率的提升作用较为明显;金融中介效率(FIE)、城乡收入差距(URIG)的增加会降低扶贫效率值。基于实证分析结果与河南省现状,本文为提高河南省贫困地区普惠金融的扶贫效率提出了以下四个建议:建立多层次、全方位普惠金融治理贫困体系,完善河南省普惠金融治理贫困基础设施和服务,加强普惠金融治理贫困薄弱地区、重点领域扶持,推动金融科技、数字金融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