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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经济是以数字技术的广泛应用为主要特征的新型经济,随着数字技术在不同国民经济生产部门的渗透,数字经济的体系越来越庞大,数字经济生产网络越来越复杂。虽然数字经济中的各部门都存在着一个共同的特征——运用数字技术,但是组成数字经济的各部门在行业类别、行业规模、市场集中度等诸多属性却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在国民经济网络中的与其他行业的关联宽度、影响力和重要性也有着显著的异质性,这种异质性在我国数字化转型的大背景下却往往被忽略,给企业的数字化转型带来了诸多难题与困惑。因此,客观地剖析数字经济不同部门与其他实体经济之间的产业关联、产业融合现状、机制的差异以及这种差异对实体经济的影响,对于推进我国产业数字化转型,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在对数字经济进行概念界定的基础上,首先给出了数字经济细分行业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对应关系,然后利用复杂网络模型,分析了数字经济不同行业与制造业行业的关联情况,并分别从强关联和弱关联的角度给出了不同数字经济行业与制造业的关联路径;接着分别采用专利行业分类共现法和投入产出法分析了数字经济与制造业的产业融合现状与趋势,比较了两种融合度计算方式的相关性和优劣,并基于C-D生产函数理论对产业融合的机制进行了探讨;然后利用计量经济学模型进一步研究了数字经济不同产业与制造业的融合对于制造业绩效的影响;最后基于上述研究结果,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具体内容如下:第一,基于语义整合法对数字经济进行系统的概念界定。对于数字经济的概念,虽有国内外众多学者进行了阐述,但尚没有一个获得国内外学者普遍认可的定义,与信息经济、互联网经济、新经济等概念混为一谈的现象时有发生。本文通过对国内外数据库中关于数字经济文献的系统梳理,提取所有可得文献中对于数字经济概念进行描述的文本,分析其中的语义因子,并基于语义的相似性进行合并、分组、整合,获得一个更具合一性和普适性的数字经济概念:以数字技术或数字设施为基础要素,通过与传统行业融合发展,以实现自身及融合行业的创新、变革或效率提升为目的的经济活动的总和。第二,给出了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相对应的数字经济分类方案。通过梳理国内外数字经济分类的现状与问题,本文认为当前我国的数字经济分类过于笼统,范围过于宽泛,不利于数字经济的统计测度和国际比较,因此提出了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为框架、兼顾国际可比性和我国国情、采用窄口径界定数字经济边界等建议,并尝试给出了数字经济统计分类方案,将数字经济分为数字化赋能、数字化内容、数字化交易3大类,下设13个二级分类、52个三级分类和105个四级分类,并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细分行业建立了对应关系,为研究数字经济的行业异质性提供了分类基础。第三,基于复杂网络模型研究了数字经济与制造业的行业关联差异。以我国2017年投入产出表数据为基础进行产业复杂网络的构建,进行整体网、局域网和自我网络分析。对整体网进行可视化分析后发现,在数字化赋能产业中,计算机、通讯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中的各细分行业之间关联较为密切,其中以电子元器件的制造为核心产业;数字化赋能中的电信、广播电视及卫星传输服务等服务型行业由于多数产品直接面向消费者,与其他行业间的关联度更低。从具体指标来看,电子元器件的出度和行业关联宽度显著高于其他行业,其有效规模和效率也位居第一;软件服务和广播电视及卫星传输服务的行业关联宽度最低,其中介度也居于末尾,进一步说明这两个行业在投入产出关系中的独立性较强,难以直接影响其他行业;信息技术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两个行业的行业中介度和行业对称性则较强,说明者两个行业对其他行业控制能力强且有较强的稳定性。在自我网络分析中,发现7个行业与一个或多个其他行业之间不存在投入产出关联,并对这7个行业逐一进行弱关联分析,寻找与其弱关联的行业网络中的核心节点,将与核心节点的关联作为潜在关联路径;同时通过强关联分析,摸清与各个数字经济行业强关联的制造业行业,为数字经济与制造业的融合提供可能路径。第四,进行数字经济与制造业产业融合测度研究。提出了技术创新视角下产业融合测度的理论框架,利用专利行业分类共现法对数字经济与制造业行业的产业融合现状与趋势进行了分析,发现根据融合度大小与趋势可将数字经济分为工业型数字经济与服务型数字经济;同时利用投入产出法测度了数字经济不同产业与制造业的产业融合现状与趋势,发现两种融合度测度方法并不存在相关性,而是反映了产业融合两个不同的方面;在此基础上,基于C-D生产函数中的三要素,提出数字经济与制造业进行产业融合的三种可能的融合路径,分别为技术创新驱动产业融合、市场资本驱动产业融合、人才驱动产业融合,对这三种融合路径的区别与联系进行分析,并探讨了数据作为生产要素纳入生产函数后,为产业融合带来的新的融合路径——数据驱动产业融合的可能性。第五,利用计量经济学模型分析产业融合对制造业绩效的影响。借鉴信息产业与制造业融合对制造业绩效的影响的相关研究,以产业融合度、市场结构、所有权结构、市场开放度作为解释变量,总资产贡献率和比较劳动生产率作为被解释变量,采用最小广义二乘法进行回归分析。结果发现无论是对于总资产贡献率,还是对于比较劳动生产率,数字经济与制造业的融合对制造业绩效存在显著的负向影响。进一步将数字经济分解为C类(计算机、通讯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I类(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和O类(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后,发现不同的数字经济行业与制造业的融合对制造业的绩效存在显著的差别,即服务型数字经济(I类和O类)与制造业的融合对制造业绩效存在显著的正向影响,而工业型数字经济与制造业的融合对制造业的绩效存在微弱的负向影响。上述研究结果一方面证实了数字经济与制造业融合对制造业绩效的影响存在异质性,另一方面也提示我国的数字经济仍处于以工业为主,服务行业为辅的格局中,亟待转型升级。第六,针对数字经济不同行业在产业关联、产业融合上的差异及其与制造业融合对制造业绩效的影响的不同,提出了制定数字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根据已有优势选择最佳发展路径、政府为中小企业提供数字化转型指导意见和支持、大力发展工业互联网、自由竞争与适度监管并存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