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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3年上海自贸区成立以来,至今已出台三版负面清单。清单内容的不断调整更新一方面显示我国积极探索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的决心,另一方面也体现出负面清单在我国自贸区建设中的重要性。2015年4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最新版的清单列出122项特别管理措施,该版“负面清单”不仅适用于上海自贸区,还包括广东自贸区、天津自贸区及福建自贸区。但清单本身仍存在开放度不够、表述欠规范和严谨、重点领域未实现实质性的突破等问题,同时由于暂停执行“三大外资法”,外资管理相关法修订的滞后导致负面清单缺乏国内法的支持,势必影响负面清单模式的顺利推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要求政府转变职能,备案制代替审批制后,随之而来的是对于事中事后监管的加强,信息平台建设、信用体系建设的滞后,之前管理的固化使得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的推行存在一定阻碍,原本的预期与实践操作的效果存在一定差距。本文第一章主要对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进行介绍,首先介绍准入前国民待遇概念,其次对于负面清单的概念、起源、特点进行详细的阐述。其特点主要有:多以列表形式出现但内容不相一致;开放标准高、力度大;提高自由化程度及透明度的同时又保留一定的灵活性。第二章主要介绍上海自贸区采取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的背景。一方面是国际贸易新格局的推动:WTO体制之外,美国主导的TPP及TTIP贸易新规则孤立中国,加之中美BIT谈判的直接推动;另一方面是国内经济转型、深化改革的要求。第三章主要对负面清单进行法律分析,首先,负面清单实际上是原则的例外,是“法无禁止即可为”的法理体现;其次,负面清单区分政府行为和市场行为,将政府与市场主体同时纳入法律主体的范围,对政府的自由裁量权加以限制;最后,负面清单的“空白地带”准许市场主体平等进入。第四章介绍上海自贸区采取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后存在的问题。一是清单内容本身存在整体开放度、透明度有限,表述欠规范与严谨以及重大领域未实现突破等问题。二是负面清单与现存相关法律之间的关系问题。三是负面清单模式管理上的问题:配套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不够完善,政府职能转变过程缓慢,备案制推行使监管难度上升,信息平台建设有待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滞后,管理固化导致推行困难。第五章提出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的完善建议,除了负面清单进一步“瘦身”并提高开放度、透明度之外,更应加快现行外资法的修订,并加强政府对事中事后的监管,转变政府职能,精简政府机构。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完善反垄断审查及安全审查制度,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