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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作为一个内生变量,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已经被理论和实践一再地证实。在农业领域,现代生物技术革命大大地拓宽了传统农业的生产可能性边界,进一步降低了农业对稀缺性自然资源的依赖,各国间农业的竞争,已经从资源禀赋优势逐步转变为以技术优势为基础的市场竞争。农业技术推广是农业科技创新链条中的重要环节,有效的农业技术进步不仅取决于技术本身的创新,而且取决于有效的农业技术推广和服务,没有有效的推广和服务,农业技术便无法真正进入生产领域并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农业技术服务的公益性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里没有被质疑,事实上,全世界80%以上的国家都或早或迟建立了政府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机构并形成体系。我国自上世纪五十年代开始,逐步建立了国家农业技术机构和网络,虽历经波折,但从未动摇政府农业推广体系的主体地位。但是,自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改革乃至将政府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私有化的呼声在世界一些国家响起。澳大利亚、新西兰、英国、荷兰等国家(或部分州)农业部门的咨询服务机构先后实行收费服务,以减轻政府财政负担。近几年来,我国各地广泛开展了新一轮的基层农技服务体系改革,改革的主旨是兼并机构,理顺职能、精简人员、提高效率,这样的改革是必要的。但令人不安的是,一些地方出现了以减轻财政负担为取向的改革,动辄对基层农技推广单位“断奶”,甚至随意改变其事业单位性质。为此,去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一场“中国要不要有一个国家农技推广体系”的讨论。本文的目的就是试图通过理论研究和实证分析相结合,农技服务的供给分析与农户的需求意愿分析结合的方法,来回答以下问题:在市场经济迅速发展,农村产业结构显著变化的今天,中国究竟还需不需要一个能起主导作用的政府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如需要,应该如何对现有的体系加以改进,对现行的机制加以完善,以适应变化了的农民、农业和农村?在改革和完善政府农技推广服务体系的同时,还应该通过培育哪些类型的农技服务组织,来构建社会资源广泛参与的、多元化的农业技术服务体系?
本研究以农业技术特性作为逻辑起点,采用规范研究和实证研究相结合的方法。首先通过理论分析,证明农技服务的公共产品特征,为政府农技服务体系的主导地位提供理论支撑。然后通过案例分析,既指出市场化农技服务组织存在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又指出其局限性。接着以江苏省的6个县(市)16个镇32个村320户以种植业为主的农户进行的实地调查数据为依据,分别运用分层聚类分析、多元Logit模型分析等方法,对不同特征和禀赋的种植业农户在选择农技服务时的需求意愿及影响因素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和计量模型检验,并且得出目前种植业农户迫切需要的技术服务优先序。本文的主要结论如下:
1.农民对技术服务的需求总体上还不强,且仍以产前和产中技术为主。虽然经济作物农户对供销信息服务的需求比种粮农户有所增加,但排序仍然靠后。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既有农民自身的因素,也有服务主体的因素。前者主要表现为农民文化科技素质较低,户均种植规模小、效益低和农户兼业化程度不断提高,这些因素削弱了农民对技术服务的需求;后者主要表现在政府农技服务体系的体制和机制不健全,待遇低和工作条件差影响了农技人员的积极性,农技服务内容的针对性还不够强,服务方式不适应农户的需求。
2.农业技术服务的公共物品属性决定了政府是供给主体。农业技术服务不但具有一般公共物品的属性,而且还具有产业特殊性。首先,农业生产的主体是分散的小规模农户,他们既不具备自身研发和推广的能力,叉缺乏采纳农业技术的主观能动性.其次,农民个体目标与政府公共目标有时是不同的,如资源开发与保护,增加农民收入和保障粮食安全之间的矛盾。在这种情况下,政府为实现国家粮食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等公共目标,就必须向农户提供更多包括技术服务在内的公共服务,而公共技术服务最合适的提供主体是政府农技服务体系。
3.非政府农技服务组织正在发育,但总体上仍处起步阶段。近几年来,多种非政府机构越来越多地参与到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来,但总的来看,目前这类非政府机构的农业技术推广服务还有很大的局限性。农业科研和教育单位以推广本单位研究成果为主,服务覆盖面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业科技型企业大多实力不强,自主研发能力弱,他们目前总体上仍是技术服务的接受者,而不是提供者;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虽然数量不少,但绝大部分是产销环节的合作,能够提供技术和信息服务的仅占16%。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在江苏省的6010个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中,从事粮食、棉花、油菜等大宗作物的比例仅占9%。这些结果都表明,在农业技术服务,尤其是粮食生产技术服务领域,多元化供给。
4.其它值得重视的结论。第一,培训是重要的技术服务诱导因素。研究发现,参加过农技培训的农户对技术服务需求的程度明显高于未参加过农技培训的农户。这表明有效的技术培训能够激发农民对其它技术服务的需求,以及继续参加培训的积极性。第二,调查表明,有18%的种粮农户和42%的经济作物农户选择“找科技示范户或种植大户”解决技术问题,说明科技示范户或种植大户具有明显的辐射、带动作用。农技服务部门应该把服务的重点放在科技示范户和专业大户身上,然后通过这些“二传手”来指导一般农户,从而扩大服务的覆盖面,提高服务效率。第三,本研究中出现了两个不符合预期的分析结果,一是经济作物农户中女性对技术培训和供销信息的服务需求高于男性;二是30-50年龄段和51-70年龄段户主相比,高年龄段农户对技术培训和供销信息的需求高于低年龄段。这两个分析结果揭示了当前农业从业人员结构的深刻变化,即女性和中老年人不但是主要的农业劳动力,而且在家庭经营决策中的地位越来越突出。这种状况可能是农村劳动力快速转移带来的结果,在一定时期内有积极的意义,但长此以往,不利于现代农业的发展。
在给出结论的基础上,文章提出了构建多元化农技服务体系的框架结构,阐述了改革和完善国家农业技术服务体系,加快培育各类非政府农技服务主体以及运用“农业科技入户”推广模式的具体构想。最后,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有关落实基层农技服务体系改革、鼓励发展经营性农技服务、激励农户采用农业新技术、大力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