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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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竣工后环境保护设施的验收是建设项目投入运行前的重要环节,是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落实,亦是对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提前预防,其重要性不言而喻。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的主体本是环保部门,为顺应简政放权的改革要求,由建设单位承担竣工验收的主体责任,环保部门的任务由事前的审批转换为事中事后的监管。建设单位自主验收,是一种环境自我规制和管理的方式。竣工验收环节建设单位的自我规制在实践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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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竣工后环境保护设施的验收是建设项目投入运行前的重要环节,是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落实,亦是对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提前预防,其重要性不言而喻。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的主体本是环保部门,为顺应简政放权的改革要求,由建设单位承担竣工验收的主体责任,环保部门的任务由事前的审批转换为事中事后的监管。建设单位自主验收,是一种环境自我规制和管理的方式。竣工验收环节建设单位的自我规制在实践中产生了许多问题,违法验收行为层出不穷,所产生的问题亟待解决和完善。建设单位的建设活动主要是为了追求经济利益,如何确保建设单位履行其自主验收义务,显得尤为重要。建设单位对竣工验收制度的违反,可能由于环境保护的意识不足,也可能是建设单位本身缺乏自主验收的能力,需要技术服务的指导。为确保建设单位有效完成竣工验收,可以采取在内部增设环境监督员、在外部上加强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的影响力、在技术条件上培育技术服务市场等方式不断完善建设单位在自主验收过程中的自我规制。环境是赖以生活的基础,公众在环境保护过程中享有监督权,建设单位开展自主验收同样也需要公众的参与,如何确保公众的环境监督权利得以落实,不仅需要落实好信息公开,更需要完善公众监督的程序。最后,还需要发挥政府的环境管理监督职能,通过随机检查等执法方式对建设单位的验收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构建惩罚和鼓励并行、威慑与指导相结合的竣工验收管理和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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