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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农民的土地被大量地征用,产生了为数众多的失地农民。失地农民在失去土地的同时,也失去了与之相关联的一系列权益,引发了较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因此,研究失地农民权益流损及其保障问题,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本文在研究过程中以唯物辩证法为视角,矛盾分析法、内外因结合法、“两点”与“重点论”相结合的方法论贯穿其中,同时采用了以规范分析为主、实证分析为辅的方法,全面分析了农民在失去土地之后所遭受的损失以及面临的各种困境,从不同的角度解读了失地农民的权益受损的深层原因,较系统地研究了如何保护失地农民的权益问题,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改革思路与建议,以期寻求建立能有效保护失地农民合法权益的保障机制。本文主要创新在于指出城市化与失地农民问题的出现并不是相伴相生的,失地农民问题的存在实际上暴露了中国农地产权制度、土地征用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基层组织制度等存在的一系列问题。解决失地农民问题应当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抓,完善失地农民权益保障机制的思路要从制度上给予根本安排。同时,较系统的分析了“土地换保障”的现实意义与可行性,提出应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文章按现状一成因一对策的逻辑结构展开。在对相关研究文献进行综述和简要评析的基础上,首先分析了失地农民的现状及其权益流失的具体内容,指出失地农民的损失是全方位的,就中国的实际情况而言,失地农民失去的不仅仅是土地,而且是失去了一项重要的财产权利,失去了基本的就业机会,失去了一种低成本的生活和发展方式,失去了生活保障的基础,也失去了与土地相关的一系列权益。其次,分析了失地农民权益流失的深层次原因,指出当前中国失地农民问题的存在,实际上暴露了中国农地产权制度、征地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基层组织制度等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在二元经济结构体制下,失地农民应得的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和满足。农村土地制度包括农地产权制度、征地和安置补偿制度的缺陷是失地农民权益流失的关键。社会保障制度的缺陷是失地农民权益流失的诱因。政府以及农村基层组织代理人角色错位是权益受损的重要原因。再次,对目前在失地农民权益保障机制研究中的两种基本思路,提出解决失地农民问题应当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抓,要与城市化进程、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相结合,与各项措施配套进行。完善失地农民权益保障机制的思路不应局限于补偿安置制度的修补和政府行为的规范,而要从制度上给予根本安排。最后,提出了保护失地农民权益的对策和建议: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坚持和完善农村集体所有制,建立和完善集体土地流转市场,进一步完善土地承包制。规范征地制度,明确征地的目的范围,规范土地征用程序。完善征地补偿制度,探索多元化的土地补偿安置方式,合理分配土地征收补偿收益。建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正确处理暂时安置和长远保障的关系。正确定位政府角色,树立正确的发展观和政绩观,弱化“以地生财”的动机;加快农民合作组织培育,增强农民的博弈能力。拓宽失地农民就业门路,全面推行市场化就业,多角度、多形式、多渠道安置失地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