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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经济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经济快速增长,财政实力大幅提高,各项社会事业稳步发展。但是,长期以来我国推行“区域经济非均衡发展”战略,在此战略的制约下,地区间的发展差距越来越大。东部沿海地区在区位优势、环境优势及政策优势的支持下社会经济取得了快速发展,而中西部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却相对落后。同时,随着经济发展水平差距的不断扩大,地区间的基本公共服务差距也越来越大,而基本公共服务又是一个地区吸引资本与劳动力的重要因素,较低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反过来阻碍了经济的发展。因此,实现地区间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仅可以提高欠发达地区人民的生活水平,实现社会的公平和正义;还可以优化这些地区的经济发展环境,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发展与经济均衡发展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本文从我国目前经济发展不均衡与基本公共服务发展非均等化的国情出发,对目前各省关于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水平与现状进行初步的分析。其次,利用主成分分析法对各省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进行综合评价,利用变异系数法对各省间的非均等化程度进行测算。最后,从各地区的供给、居民需求特征以及供给与消费环境等角度出发,对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影响因素进行剖析,并得出相应的结论。通过理论与实证的分析,本文得出:第一,基本公共服务是一个广泛的概念,它应包括便于居民享受其它政府服务的公共服务;第二,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也就是起点已经开始趋向公平,但是基本公共服务的产出、现状及居民享受还存在着较大的非均等化,这主要是由地区间的历史基础、自然社会特征等原因造成的,因此在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过程中要充分考虑这些因素;第三,居民收入水平与基本公共服务的需求有密切的关联,在财政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应该按照居民对公共服务的需求位序来提供;最后,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环境与消费环境对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有重要的影响,在制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政策及制度时,要根据不同的供给环境与消费环境制定不同的供给方式与补助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