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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七大报告对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问题作了比较详细的阐述,这是我国政府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决策。义务教育作为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之一,关系全民族人口素质水平,关乎人民切身利益,其均等化问题引起了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本文以国家宏观教育政策为背景,从北京市义务教育发展实例入手,试对北京市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问题做出研究,通过国内外公共教育服务水平比较,总结成效和问题,提出提高北京市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水平、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建议。
文章开篇第一章详细阐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问题的由来,对公共服务、基本公共服务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概念逐一做出解释,并明确公共教育服务的含义和范围,进而提出以义务教育作为公共教育服务的主要内容,研究其均等化问题。本章重点界定了义务教育的公共产品属性,提出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研究主要涉及教育经费、办学条件以及人力资源等方面的均等化问题。此外,作者以个人观点对教育服务均等化与教育均衡发展两者的概念异同做出解释,认为教育服务均等化是实现均衡发展的途径和手段,两者既有差别又有联系。
第二章分析决定公共教育服务水平的三大因素,一是教育制度政策安排,二是财政资金投入水平,三是相关政策落实到位情况。这三大变量是研究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问题的基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分析表明,公共教育服务供给不足,根源并非经费投入量问题,更重要的在于资金的使用效果及合理的制度安排。特定的历史环境导致我国早期的教育制度安排没有较好地兼顾公平因素,党的十七大以来,随着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的提出,政府已经从提供相对均等的公共教育服务入手,逐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然而,历史政策安排导致的校际、区域、地区差距积重难返,使今天的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任务异常艰巨。此外,尽管目前我国对于义务教育发展的政策指导比较到位,各项要求也很明确,但由于均等化服务配套政策和具体实施细则的缺失,使各地在落实公共教育服务时,缺乏可以依据的统一标准,尺度把握不均。
第三章简要借鉴了欧美、日本、新加坡几个发达国家的公共教育服务经验,总结了发达国家公共教育服务三个显著特点:一是立法保障教育权利,二是公共财政政策实施到位,三是拥有完善的义务教育普惠政策体系。其中第三点是我国政府推进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的重点所在。
第四章利用多角度的对比分析,认识北京市公共教育服务水平现状。通过与国内外城市的比较看出,北京市的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水平与世界城市还有很大差距,虽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低于上海市,而北京市义务教育财政均衡总体水平高于上海市。通过北京市区县间比较看出,近两年来北京市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高于“十五”期间,各区县区域范围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实现基本均衡,城乡学校间差距显著减小。
第五章通过前面的数据比较和对现状的了解和分析,归总近年来北京市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的主要措施和成效。具体从制度安排和落实政策的具体措施两个方面肯定了北京市在推进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方面所做的努力和成效。
基于第四章的数据分析,第六章具体总结了北京市公共教育服务尚未达到均等化的六大原因。一是财政资金对公共教育服务保障程度不足;二是各区县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三是市级责任不清,转移支付制度有待完善;四是重点校问题导致的“择校”顽疾难以治愈;五是绩效工资改革尚不到位;六是打工子弟“同城待遇”尚未实现。特别提出骨干教师配备不合理,优秀教师资源分布不均衡是造成北京市义务教育区域、城乡及校际间差异的重要原因。本章通过一项网络民意测验,剖析了教师绩效工资改革的深层问题,指明配套措施的不到位,导致了本意在于激发教师教学积极性的绩效工资改革偏离政策初衷,是政策执行中出现偏差的典型案例。
北京市的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水平已经走在全国前列,而从北京市实现教育现代化目标和建设世界城市的视角来看,目前义务教育阶段各类资源的投入总量和均等化程度都与世界城市有较大差距,暴露出的一些问题矛盾比较凸显,因此,本文第七章结合前文数据分析结论和存在问题,试提出提高北京市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水平的几点建议。一是进一步明确市区两级政府对义务教育的责任,从制度安排上为均等化服务提供可能,即区级政府要承担区域内、校际间公共教育服务资源均等化配置的责任;而市级政府要起到区县间公共教育服务资源配置差异的均衡调节作用。二是建立合理的义务教育转移支付机制,实现公共教育服务财政努力程度均等。三是妥善处理均衡发展与打造优质教育资源的关系,也就是在义务教育阶段需要在均衡发展上下功夫,该阶段政府的责任就是提供均等化的教育服务,而打造优质教育资源更多应在高等教育中予以考虑。四是妥善做好绩效工资制度改革,切实发挥激励先进的政策效果。五是推广教师跨校交流制度,实现教师资源配置均等化。六是完善义务教育督导机制,将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水平作为政绩考核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