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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北京市城区老年人为研究对象,详细分析了女性家庭成员(主要包括女性配偶、女儿和儿媳)对老年人的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作用,指出了其表现特点与存在的原因,并就女性家庭成员发挥养老作用时面临的困难提出了应对思路。 本文共分六部分。第一部分为序言,主要介绍研究背景与意义、研究现状、所使用的方法与研究框架等;第二部分介绍北京市人口老龄化的现状及存在的压力;第三部分主要是女性家庭成员对老年人生活照料的现状分析;第四部分则着重研究女性家庭成员对老年人精神慰藉的作用;第五部分总结北京市城区女性家庭成员的养老特点与原因;第六部分着重分析目前在北京市城区女性家庭成员发挥养老作用时所遇到的主要困难,并提出建议与对策,第七部分为结束语。 研究的主要结论可归纳为以下几点: 1、女性家庭成员是北京市城区老年人重要的生活照料者和精神慰藉者。健在的女性配偶承担着男性老年人绝大部分的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责任,尤其是在低龄、有偶同居、文化程度较高、夫妇两人户中,她们的作用更加明显;与儿子相比,女儿对老年人的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作用更为明显。分析表明:老年人以女儿作为生活照料者和精神慰藉者的比例都较儿子大,尤其是女性、高龄、文化程度较低、丧偶或独居的老人;与农村地区相比,城区老年人以儿媳作为生活照料者和精神慰藉者的比例较低,但儿媳作为儿子家庭中重要的女性成员,当老人生活不能自理时,她们往往承担着主要的照顾责任。 2、北京市城区女性家庭成员对老人的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有如下特点:(1)比男性家庭成员的作用更明显;(2)不同于农村地区;(3)健在的女性配偶承担着主要责任;(4)女儿的作用逐渐凸显(5)儿媳是儿子家庭中的主要负责力量;(6)更多的突显感情因素;(7)性别差异对女性家庭成员养老的微妙影响。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男性家庭成员还是女性家庭成员,他们对老人的养老作用,都是彼此联系,不可分割的。 3、女性家庭成员日渐突出的养老作用有其存在的原因:(1)亲情感和血缘关系是其核心原因;(2)社会的发展为女性养老提供了主要环境;(3)角色理论决定了女性家庭成员的养老方式;(4)社会养老体系的不完善,提出了对家庭养老的现实需求;(5)妇女寿命的延长,空巢家庭的增加,为女性配偶照料老年人提供了更大可能;(6)女性地位的上升,便于中青年女性提供更多方式的养老资源。 4、在女性家庭成员发挥养老作用的过程中,还面临着以下困难:(1)社会层面的支持还需进一步加强;(2)代际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女性家庭成员养老作用的发挥;(3)女性配偶的身体健康问题;(4)子辈中女性的角色冲突问题。应对这些困难则需要加强:(1)对女性家庭成员养老地位的认识;(2)创造有利于老年人自我养老的外部条件;(3)制定有利于女性家庭成员发挥养老作用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