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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是我国是市场经济的支柱和命脉,如何管理好庞大的国有资产,实现其保值增值一直是理论界与实务界不断研究的热点。国有资产授权经营作为我国国有资产管理的一种有效形式,对国有资产的有效运营、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这一市场主体(也是国有资产授权经营过程出现的一种新的国有资产出资人主体)的创造,搭建了政府与市场之间的沟通桥梁。然而,国有资产授权经营中还存在着较多的问题,特别是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法律属性以及其与政府(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和被授权的国有企业之间的关系更需要进一步厘清。鉴于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上位概念——国有资产授权经营是解读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重要理论前提,因而本文首先概要分析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基本理论。在此基础上,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概念与功能、法律性质以及其与普通商业公司的差异将被进一步阐释,尤其是通过对代理与信托关系比较分析后,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中的核心法律关系——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国资委)与国有资产经营公司间的授权关系将被界定为信托法律关系,明确这一法律关系有利于实现国有资产所有权与法人财产权的分离。而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所涉的其他法律关系(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与被授权的国有企业以及政府等之间的关系)也将得到较为详细的分析。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法律属性的剖析对进一步认识当前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及运营机制中存在的问题提供了基准。以此为参照,本文对国有资产管理及经营体制方面面临的问题以及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法律制度方面存在的缺陷(包括存在这些不足的原因)进行了初步的分析,从中可以看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功能的发挥需要完善的制度与法律环境。因此,本文最后有针对性提出应明确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为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完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法律实现机制、建立国有资产授权经营体系中监督和考核机制,而国有资产信托法律制度的完善以及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授权经营法律责任的确立对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功能的发挥同样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