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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煤炭、石油和天然气几大类主要能源中,煤炭的占比是最大的。然而煤炭开采以来,煤矿生产的安全事故却频频发生,这使煤矿行业成为了高危行业的代名词。因此,本篇论文在整体的论述上主要是根据以往学者们所研究的文献表述和结果,来进一步围绕郑州市煤矿安全生产政府监管方面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和具体案例分析。 本篇论文在分析方法上主要是运用了文献研究法、案例分析法等多个分析方法,并从政府监管等多个理念和政策进行研究分析,可以使政府在煤矿生产的安全监管方面的职能定位有着清晰的认识。从博弈理论、寻租理论和政府规制理论等多个理论上,并根据现实情况,有效分析出煤矿企业在安全生产过程中,政府监管部门在职能、处理方式、政策上等多个方面的内容,全面分析郑州市在煤矿安全生产政府监管上面的实际情况。因此,笔者在整篇论文的分析上主要重点分析对象是对于郑州市煤矿安全生产政府监管上存在的问题和问题产生的原因,并展开细致化的分析。最终,笔者发现在政府监管上出现的问题包含监管主体、方式、环境等多个方面,其根本原因是煤矿企业过于追求经济利益,煤矿人员编制不足,政府对于安全的资金投入不足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无法全方位的满足煤矿安全生产的发展状况,进而导致煤矿安全生产的发展上受到阻碍,同时还会产生对应的风险问题。最终,根据所分析出的原因有效制定出对应措施和相关建议,来引导政府部门对煤矿安全生产的高度重视,加强煤矿安全生产中政府的主体作用,优化煤矿安全生产政府监管的监管制度等对策,以期对郑州市煤矿安全生产政府监管水平和能力的提高提供一些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