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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是进行合理化公司治理的重要一环,也是制度化的公司管理机制不可或缺的组成,而信息披露则是公众公司向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全面沟通信息的桥梁,为保护投资者和社会公众的利益提供了重要的信息依据。以近些年的国内外上市公司的出现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问题看来,大多数的上市公司的丑闻都是开始于该公司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透明度不高或者不透明进而逐渐导致该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失效。鉴于此,随着美国《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的颁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分别出台了两部对于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的相关指引规范,即上交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和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这两部关于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指引规范对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信息透明度提出了具体要求。上市公司根据政策规定进行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且具体的提高其哪边控制信息透明度无疑会造成公司相关成本的提高,内部控制信息透明度的提高同时也代表着有效的内部控制,内部控制的有效同样也可以减少资本市场的信息不对称,可以降低公司的融资成本,进而对于公司的经营绩效有利。那么,内部控制信息透明度的提高是否与公司的绩效有着某种相关性关系?这个问题对于我国的内部控制披露研究和上市公司的内部绩效考核有着非常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因此,本文以2009-2011年海南上市公司为样本,对于这些公司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进行研究,从而得出海南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信息透明度与这些上市公司的公司绩效之间存在着显著的正相关关系。本文根据选题将研究共分为六个部分进行阐述:第一部分的绪论,阐述了本文的所研究论题的产生背景和所选课题的研究意义,归纳出本文的具体研究思路和拟订的研究方法,并构建出论文的基本框架,说明论文可能的创新之处以及不足;第二部分介绍了相关的理论基础以及国内外学者的研究现状;第三部分阐述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在信息透明度的现状并选取指标以代理上市公司信息透明度进行数据分析;第四部分根据前人的研究经验总结提出本文的研究假设并进行实证研究来分析海南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透明度与其公司绩效之间的相关性关系。第五部分则是对前章的实证研究结果进行深入分析做出结论。第六部分则是根据前面的研究结果就如何提高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透明度提出政策建议,并提出本研究不足和改进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