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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金作为养老金制度的第二支柱,是保障职工退休生活稳定的重要制度之一。但2006年夏上海社保案的发生,使得企业年金受益人的权益保障问题受到关注,我国迫切需要在发展企业年金的同时拥有相对完善的权益保障制度。
完善的权益保障制度应该达到在维护受益人权益的同时,最大程度地鼓励企业设立企业年金;在保证劳动力市场流动性的同时,达到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的目的.西方国家养老金权益保障制度中的成功经验在于将公平与效率贯彻到权益保障的每一项制度中,渗入上至国家下至普通员工的意识中,只有将效率作为公平的保证,公平才可持续进行,只有将公平作为效率的目标,效率才能拥有动力,因此在制定企业年金的权益保障制度中的各项政策时都需要考虑公平与效率的融合。针对中国目前存在缺陷的企业年金养老金权益保障制度,本文提出采用税收优惠政策来扩大参保范围、对权益积累速率和受益进度进行规范;采用相机选择型的指数化调整方式保障权益价值;出台权益的可携性规定,保证劳动力合理配置;利用法律法规及网状监管体系监督权益的运作;鼓励发展收益保证机制减少权益运作风险等建议,从而更好地完善中国的企业年金养老金权益保障制度。相信在政府、企业、企业年金管理机构、中介机构、职工等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努力下,使企业年金权益保障制度能够兼顾公平与效率,成为经济持续发展提供夯实的后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