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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选题背景及意义20世纪80年代以来金融全球化和金融自由化异军突起,大大提高了世界金融市场的效率,对有效地配置资源、促进各国经济的增长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逝去不远的在金融全球化和金融自由化背景下所爆发的东亚金融危机却使至今让人心有余悸,它使人们看到金融全球化在给人类带来益处的同时也使金融危机更易传染,从而更具危害性;使人们看到在金融全球化和金融自由化背景下国际资本的流动越来越脱离实体经济运行,使一些地区的经济体丧失了宏观经济决策的独立性和宏观经济的控制能力。正如斯蒂格利茨所指出,目前人们对金融全球化的不满正日益加深。随着人们对金融监管全球合作模式弊端的反思不断加深,金融监管区域合作模式的重要性、现实性正在日益显现。我国领导人曾反复表明了我们国家的态度,那就是希望积极开展包括金融监管在内的东南亚区域的金融合作。
东南亚各国在金融监管方面的合作正在取得积极的进展。但由于东亚各国关系错综复杂,政治经济利益各不相同,社会制度、经济制度和法律制度相去甚远,东南亚金融监管合作势必会面临诸多障碍。未来的“旅途”上很可能会出现诸如国家间争夺区域金融合作的领导权、监管法律法规的冲突、监管域外管辖权与国家主权的抵触等问题;另外东南亚金融监管自身制度的建设,比如金融监管区域合作的目标、原则的确立,区域预警机制的建立、金融危机发生后传染途径的阻断、区域金融监管过程中国家之间法律冲突的协调与解决机制等尚未建立起来。这些问题不解决,东南亚金融监管的合作将难以为继。
金融监管的区域合作正在为东南亚诸国所实践,但是,我国金融学界和法学界对此却研究甚少。本论文的选题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应运而生,希望通过对上述问题的探讨,能够为我国参与东南亚金融监管的合作建言献策。
二、论文的结构体系与基本内容论文总共包括五章。第一章《金融监管区域合作论纲》作为导论的主要目的在于奉献一个在金融监管区域合作研究方面的提纲挈领的思想梗概。其中所要交代的是论文写作的原因、背景、目的、大致内容和结构。
在该章中我们首先将通过对金融全球化进行哲学反思和经济学实证分析,以期对现存的国际金融安全制度作出客观的评判。在这一章中我们将从比较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金融全球化过程中作用、利益和地位着手,从而探明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在金融全球化中所扮演的不同角色。在此基础上,我们将从地缘政治学的角度对东南亚国家在防范金融危机方面的特殊性进行探讨,并为我们的后续研究设定一个“区域”的视角。
其次,第一章还要对金融监管区域合作的历程进行回顾,以期向世人表明,金融监管的区域合作已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如果我们对其熟视无睹,就会在我国的金融监管研究方面形成一个理论真空,而这种情况极有可能会损害我国的国际金融利益。
其三,该章还将勾勒出本论文研究课题的理论框架。论文的第二章《金融监管的全球合作与区域合作模式比较》将在第一章的基础上,继续夯实金融监管区域合作的理论基础。在这一章中,我们将走入金融全球化的表象的后面,剖析以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为核心的现存国际金融制度在维护国际金融安全方面所采取的措施,我们将从法哲学、金融经济学和制度经济学的角度,用历史的方法和比较的方法,全面、系统地考察现存的国际金融制度在防范金融危机,维护国际金融安全方面低效乃至失败的原因,以期证明现行的国际金融体系和国际合作机制已经不适应经济全球化发展的需要,因此,需要建立新的由不同区域和不同层次防御网络所构成的国际金融安全体系,以有效地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促进全球经济的健康发展,从而为我们倡导的国际金融监管的“区域合作论”铺平道路,奠定基础,并为我们今后在金融监管合作中有的放矢地作出合理的制度安排探索经验教训。
其次,第二章将分析金融监管区域合作机制的发生机理。在此方面,我们首先将考察金融监管区域决策机制的共同利益基础,以探明金融监管区域合作的客观基础;尔后,我们要对金融监管区域合作进行博弈分析。第一步我们将提出一个两国合作模型,然后将其扩展为一个有多个国家参加的区域合作模型,来阐明金融监管的区域合作博弈原理。最后,我们将以欧盟已经走过的金融监管合作道路和目前东南亚国家在金融监管方面的合作实践来对其加以印证。总之,通过博弈分析,我们力图说明:一、金融监管的区域合作是一个现实的选择,它虽然是次优的,但是却是一个现实的防范金融危机的模式;二、区域金融利益的获得机制是区域金融监管合作的基本动因;三、区域金融监管合作具有灵活性,是未来全球性金融监管合作的基础。
第三章《金融监管区域合作的制度设计》主要论述金融监管区域合作的目标、原则和内容。
在此,我们力图说明制度安排对于金融监管区域合作一般意义上的价值和特殊意义上的价值。我们特别强调了区域金融合作的一个目的就是要反对任何形式的金融霸权。我们认为在区域层面上,区域内国家由于金融利益的高度关联,如果它们联合起来对外“用一个声音讲话”,就可以反对全球体制下的金融霸权。而制度的力量就在于使区域国家反对金融霸权的意志得以实现。我们希望借助于一个能够体现出相当的公平与正义,并且具备相应效率的制度来反对金融领域中的“恃强凌弱”。
尔后,我们还要阐明金融监管区域合作的制度安排所需要遵循的原则。这些原则将对实现金融监管区域合作的目的起到保障作用。这些原则主要包括相互尊重国家金融主权和国家金融主权平等的原则;公开和透明原则;公平互利的原则;兼顾金融效率原则以及条约必须信守的原则等等。
最后,我们将结合东南亚国家之间金融关系的实际情况,对该区域的金融监管协调合作作出相应的制度安排。
论文的第四章为《金融危机的区域预警机制》。在这一章中我们首先需要阐明建立金融危机区域预警机制对于金融监管区域合作的重大意义;其次,我们将分析建立亚洲区域金融预警制度的可行性;并说明在建立区域金融预警机制问题上,就亚洲而言已经具有了什么样的基础?我们又将会遇到什么困难,针对这些困难,我们准备采取那些应对措施。再次,更为重要的是我们将从当代金融危机理论中得到启示,从而提出区域金融风险预警指标体系的构建原则,并建立起我们的区域金融风险预警指标体系。最后,我们还将寻求区域金融危机预警机制的运行机理,并探讨在区域合作意义上如何比较和选用金融危机预警模型。
论文的第五章《金融危机管理的区域合作》是前面几章逻辑演绎的必然结果。区域金融预警的目的乃是为后续的区域金融监管行动提供依据,因此,在这一章中,我们将根据金融危机预警机制发出的警讯,在区域层次上对金融风险的防范,对稳定区域金融秩序,也就是对金融危机的管理作出恰当的安排。
总之,论文第二、第三、四、五章构成了论文的主体。论文在此将试图回答下列问题:
区域金融监管合作的发生机理是什么?
区域金融监管合作应遵循什么样的国际法原则?
金融监管区域合作采取什么样的法律形式?
区域金融监管过程中应该建立何种争端协调、解决机制以解决区域内国家之间的法律冲突?
判断宏观金融形势应该采取何种的方法和指标体系?
对金融危机区域应该建立起什么样的反应与防范机制?
对上述问题的回答将构成本论文的核心内容。
三、论文的主要贡献和创新从选题视角上,本文将“区域”这个中观层次作为切入点来契入,对金融监管在区域层面上的有效实现进行了较为全面和深刻的探讨。这是金融监管研究方面的一个全新视角。本课题的研究对于以巴塞尔协议为核心的国际金融监管体系是一个重要的补充。
金融监管的区域合作与金融监管的全球合作而言,虽然是一个次优的选择,但是却是一个现实而可行的选择。本论文指出金融监管的区域合作对于金融监管的全球合作而言,是一个不可或缺的基础。只有夯实金融监管的区域基础,金融监管的全球国际合作才能得以真正、有效的实现。
目前包括金融监管在内的东南亚金融合作正在兴起,本论文的选题既生于斯,也服务于斯。本论文的研究将尽可能地为我国参与东南亚的金融监管合作提供政策性的建议。
在模型构建上,本文主要引入了动态的合作博弈原理,建立了金融监管区域合作的成本收益模型。该模型描绘了:1、金融监管区域合作体系内国家金融一体化的程度变化的具体条件;2、金融监管区域合作未来的发展趋势;3、信息在金融监管区域合作中所起到的重要作用。另外本论文还借鉴欧文·拉兹洛的自组织系统理论将过去存在的金融监风险预警运行机制的一维模型改造为多维的、连续运行的模型,从而使之更加符合国际金融环境的变迁。在区域金融预警指标体系的构建问题上,论文提出了一系列原则,特别是引入了控制论中“记忆控制”原理和数学理论中“无限逼近”方法,这些原则和原理的综合应用使得区域金融预警指标体系更为科学和合理。
论文在区域金融预警指标体系的构建问题上的另一个新颖之处和贡献,就在于它在金融危机的预警机制中引入了虚拟经济因素和制度性因素。目前,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制订的宏观审慎指标一览表没有将这两类指标纳入其中。但是,东南亚金融危机表明这两类指标在预示由金融资产过度膨胀而引起的金融危机方面发挥着极为重要作用,它们在目前的金融风险背景下所起到的金融危机警示作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引人注目。论文将这两类指标纳入区域金融预警指标体系之中,是对目前金融危机监管理论新近成果的借鉴和利用。它将使金融危机预警指标体系的建立更加符合当今的国际金融发展情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