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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商品住房价格不断高起,中低收入家庭对于商品住房的购买力日益下降,这些家庭已经无法依靠自身能力在短时间内妥善地解决住房困难问题因此,为了解决弱势群体的住房困境,我国于1998年正式提出并实行经济适用房政策政策经过一段时间地运行确实为一部分中低收入家庭改善了住房条件但是,值得深思的是这一政策实施10多年以来并未完全达到预期的目的,政策也仍然存在许多具有争议的地方,以上海市为例,经济适用房的供给对象供给价格供给形式出现了偏差,并导致政府供给与适用人群需求之间出现了矛盾,政策出现了失效的情况,因此上海经济适用房政策还有待进一步调整为了进一步对上海市经济适用房政策进行科学有效地分析,本文在对国内外文献和学者研究成果进行综合梳理的基础上,从理论分析入手,阐述了经济适用房的二重性经济适用房作为一种具有社会保障属性的特殊商品,起到了保障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权利的作用,但也因其准公共物品有限排他性与有限竞争性的特点,使一部分适用人群在竞争中被淘汰,无法获得有效的供给要让更多的适用人群能够通过经济适用房政策改善住房条件,就必须以需求为导向对经济适用房政策进行调整为了进一步探究上海经济适用房政策出现政策失效与供需矛盾的原因,从而使政策调整更具科学性与有效性,本文对中国和上海经济适用房政策制定过程与实施现状进行分析,并对上海市某区某街道经济适用房政策适用人群进行了抽样问卷调查,针对经济适用房受益人群与经济适用房非受益人群两个群体,分别设计不同的问卷内容在问卷调查的基础上,对供给形式偏差供给价格偏差供给对象偏差三类典型案例进行个案调查分析,通过与个案样本的交流与沟通,更深刻与理性地了解适用人群对于供给价格供给形式等方面的实际需求,问卷调查与个案分析所获取的数据为分析上海经济适用房供给矛盾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在对获取的数据进行分析之后,运用麦克拉夫林互动理论模式剖析出上海市经济适用房政策实效性出现偏差政府供给与适用人群需求之间产生供需矛盾的原因文章最后,从原因出发,以数据为基础,以需求为导向,对上海经济适用房政策的调整方向与调整方式了提出了调整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