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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观察应用大分割放疗治疗非小细胞肺癌及肺内转移灶的疗效及毒副反应,评价大分割放疗的安全性、有效性及可行性。方法:回顾性分析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2009年3月至2013年11月收治的符合入组条件的肺部肿瘤患者22例(病灶24个)。男:女=8:14;中位年龄61岁(35-81岁);中位卡氏评分90分(80-95分)。病灶均远离肺门及大血管。病理类型:原发性肺癌中鳞癌1例,腺癌7例,找到癌细胞但未分型6例,其他部位肿瘤肺内转移者8例,其中宫颈癌6例、乳腺癌1例、食管癌1例。原发性肺癌中Ⅰ期6例,Ⅱ期1例,Ⅲ期4例,Ⅳ期3例。中位处方剂量48Gy,中位BED86.4Gy,中位单次剂量6.0Gy,1次/日,3-5次/周。观察22例患者的有效率、1、2、3、4年局部控制率、总生存率、中位生存期及急慢性毒副反应。结果:从放疗初始截至2014年2月28日,无失访者,随访率100%。中位随访时间27.5个月(3.6-52.9个月)。全组患者未发生因毒性反应中止治疗情况,均顺利完成治疗。中位治疗时间13.5天(7-26天)。全组患者急性放射性肺炎、急性放射性食管炎、骨髓抑制、晚期肺损伤、晚期食管损伤发生率分别为45.45%、4.55%、40.91%、54.55%、9.09%。有3例患者出现3级晚期放射性肺损伤,2例患者出现2级晚期放射性食管损伤。经治疗,22例患者有效率为90.91%。1、2、3、4年局控率分别为63.2%、51.0%、38.3%、30.6%。中位无进展生存期15.1个月。1、2、3、4年总生存率分别为78.60%、72.0%、52.4%、37.4%。中位生存期27.1个月。Ⅰ、Ⅱ期患者合并后按分期进行分层后再次分析局控及生存,结果显示中位无进展生存时间:Ⅰ-Ⅱ期:22.5个月(5.6-46.5个月),Ⅲ期:9.8个月(9.8-16.2个月),Ⅳ期:29个月(6.4-48.9个月),转移癌:35.4个月(8.2-51.6个月)。77.27%的患者(17/22)至死亡或随访结束均未观察到局部进展。结论:大分割放疗可能更适于早期肺癌及小转移灶患者。大分割放疗限制双肺V5≤45%、V20≤20%、脊髓最大剂量<25Gy的限量模式未出现严重毒副反应,但仍需进一步论证其安全性。肺部肿瘤应用大分割放疗常见的毒副反应为急慢性肺损伤、急慢性食管损伤及急性血液系统毒性,反应程度均在可接受范围内。大分割放疗可以提高周围型非小细胞肺癌及肺内孤立转移癌患者的局部控制效果,延长生存期,具有良好的治疗效果。大分割放疗治疗时间短,具有良好的社会经济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