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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基金是集中资金、共同投资、专业理财、分散风险、共享收益的一种金融中介,其主要有价值增加、风险管理、资源配置和公司治理等四个基本功能。证券投资基金凭借其专业优势和资金优势来代替个人进行组合投资和风险管理,实现基金价值增加,使投资者获得收益,并因此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和社会资金,形成更多的资金聚集和投放,实现更充分的资源配置,起到调整经济结构和金融结构,推动经济发展的作用。此外,基金影响力的提高,使其在公司经营管理中更具有话语权,有利于采取用手投票的策略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管理人行为进行专业化监督。但基金业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基金功能的发挥是一个渐进的过程,需要基金产品和服务的不断创新、微观金融需求机制的作用和影响、宏观政策供给和法律制度设计,以及经济增长和金融市场发展等环境和动力因素的共同配合推进。
政府担当了中国基金业的培育者和促进者,通过不断改进和完善宏观政策供给和法律制度设计,为基金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在短短的几年内,中国基金业在非常不利的环境下崛起,不仅丰富了储蓄转化为投资的市场化机制,为我国不同风险偏好的投资者提供了选择,而且基金收益在总体上能够胜过市场基准,价值增加等绩效逐步显现;基金不仅开始积极参与上市公司治理,而且对经济的调节作用初步显现,推进了相关产业和市场竞争的发展。但与此同时,投资基金还存在着产品不够丰富,投资风格同质化;基金管理人的激励和约束不到位,管理能力有待提高;其他机构投资者发展不足,股市资金配置结构性失衡;基金投资范围较窄,风险配置功能发挥受限;证券投资基金参与公司治理未成为常态;证券投资基金的影响力主要集中在证券市场等问题。基金功能的发挥尚不充分。究其原因,主要是政府还未实现职能和身份的彻底转变,未能很好发挥市场的基础性作用,相关法律法规滞后和基金市场的竞争度不足,以及基础市场的发育程度不适应基金业的市场化进程等一些制约基金功能有效发挥,影响基金业健康发展的制度缺陷迟迟得不到根本解决。为此,必须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以改进宏观政策供给和法律制度设计为突破口,围绕证券投资基金功能的扩展与提升,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和监管体系建设,加大市场化改革力度,充分释放市场潜能,促进证券投资基金更加有效地对社会资源进行配置,改善证券市场的稳定性,完善公司治理,满足居民多元化的投资需求,推动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