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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作为一种商品房销售方式,在现行的房地产体系下,仍然发挥着不可估量的作用。由于其所涉及的法律关系错综复杂、建设周期较长、不稳定因素较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监管制度缺失,增大了其间的市场风险,损害了预售各方的合法权益,进而严重危害房地产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但是,无论从理论依据,抑或现实价值表明,预售制度并不是房地产市场许多问题的根源。商品房预售管理制度涉及方方面面,不是简单的保留还是取消问题,尤其在现阶段,建设部已明确表态,商品房预售制度在近期内将不会取消。因此,正确的做法应当是对预售法律制度进行完善而非废除。本文通过论述我国商品房预售制度的历史沿革与发展现状,进而探究商品房预售制度的一般理论,同时总结商品房预售制度存废争议,并分析其存在必要性,最后通过分析其法律制度缺陷,主要从保护预购方合法权益角度对我国商品房预售制度提出完善建议,以期有益于我国商品房预售市场之健康发展。全文共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了商品房预售制度一般理论,即对商品房预售的概念和特征进行论述,并对商品房预售制度的起源和发展进行比较分析,以便我们能够更深入地理解商品房预售实质内涵,为下文打下坚实的基础。第二部分,介绍了商品房预售制度存废之争。其又分为两个部分:其一介绍了商品房销售的主要形式,包括期房销售与现房销售;其二通过对比分析,介绍了商品房预售的存废及其缘由。第三部分,主要从理论依据和现实价值两个角度论述商品房预售制度存在必要性。第四部分,首先指出我国商品房预售法律制度存在的缺陷(包括立法缺失和不完善);而后主要以预购各方合法权益保护为制度设计方向,对商品房预售法律制度提出完善建议,保护预购各方权益,减少纠纷,以实现预售市场,乃至房地产市场可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