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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民公共领域是在国家与社会、公共权力领域与私人领域相分离的背景下产生。从近代以来,它的发展虽然是以资产阶级公共领域为参照,但是它是作为独立的形态而存在。较之于资产阶级公共领域,它在新的社会背景下表现出解放潜能。总之,平民公共领域的出现和发展推动了民主政治的进程和社会的进步。 平民公共领域大体经历了平民文学公共领域、平民政治公共领域以及网络平民公共领域等三个历史形态。它的三个发展形态表明了平民对民主追求意愿的增强以及公共领域范围的不断扩大,是实现真正意义上“自由、民主、平等的整合社会”的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哈贝马斯早期公共领域思想中存在着一个明显的缺憾,即他忽略了平民公共领域。从其思想深处找原因,主要有四点:一、一定层面的空想性;二、平等问题的缺失;三、忽视“亚文化”群体的作用;四、普遍性与特殊性的悖论。实际上,哈贝马斯忽视平民公共领域的错误,已经受到国内外学术界的广泛批评。 九十年代后,哈贝马斯终于意识到了自己的这个理论缺陷。他在《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的“1990年新版序言”中也坦承了这一点。不仅如此,他还十分正确地指出,资产阶级公共领域与平民公共领域之间存在着唇齿相依的特殊关系。事实上,平民公共领域与资产阶级公共领域之间的特殊关系,受其赖以存在的阶级利益差异性的影响,有一个变化的过程。当政治诉求相似时,两者紧密合作;而当利益相悖时,它们则彼此抗争。在合作与抗争的过程中,双方都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平民公共领域对民主政治的推动作用也更加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