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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公司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在参与市场竞争时,不仅要遵循市场准入规则,也要遵循市场准出规则。清算制度是公司法律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作为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从其程序性规范到其实体性规范,从原则性的规定到具体制度都具有非常重要的社会价值。我国《公司法》为公司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必要的准则。综观发达国家的公司立法,几乎都对公司清算制度作了明确而细致的规定,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在公司法中也对清算制度做出了相应的规定,虽然我国公司法中规定公司终止前应当进行清算,但未规定具体的清算程序,致使目前许多公司在终止前虽然进行清算,但并不规范,还有很多公司在自行解散后根本不进行清算,甚至拒绝清算,规避法律,其结果不但极大的侵害了债权人的利益,同时也影响了社会信用和经济秩序,要加强公司清算阶段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就必须明确清算制度的社会价值,明确清算制度对保护债权人利益的重要性。虽然我国公司法中的公司清算制度还存在着缺陷,也在实践中造成了诸多的不便,但因为公司清算的规范程度是一个公司、一个社会信用程度的标志,所以,研究公司清算制度及公司清算阶段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在理论上树立起正确的公司清算及债权人利益保护的观念,在实践中逐步完善我国的公司清算立法,不仅在公司法研究领域有重要意义,还关系到实践中公司经济的良性发展。在清算法律关系中,清算人处于核心地位,清算人既要清理公司债权债务,又要平衡各方面关系,使清算主体平稳走向消灭。我国公司法中没有像大陆法系国家公司法那样确立法定清算人制度,因此导致公司解散后缺乏明确的清算义务承担主体,并由此引发了我国公司清算过程中的许多不正常现象,严重侵害了公司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司法实践虽为解决这一问题进行了多次的尝试,但仍存在严重的缺陷。在公司法上建立法定清算人制度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治本之策,围绕这一问题,有必要对确立法定清算人等方面内容进行探讨。本文分析了我国公司法中清算制度在实践中存在的不足和缺陷,并提出了完善公司清算,建立清算人制度,保护债权人利益的合理性建议。本文共分为四章,第一、二章主要分析了公司清算制度以及公司清算程序,第三章从不同角度分析了公司清算制度,第四章分析了我国清算制度在实践中的不足及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