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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势群体是指在社会资源的分配中处于劣势地位,难以获得公平的机会,遭受歧视,在很大程度上受到风险和不确定性的影响,无法满足基本生活需求,极少获得社会阶层提升的群体。任何一个国家要获得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都必须正视社会中所存在的弱势群体问题。从我国的情况来看,改革开放至今,社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人们生活质量日新月异,但随着我国已经进入高速转型期,贫富悬殊、两极分化等消极因素也日益突出,不同社会群体在经济收入、教育、医疗等方面的差距逐步拉大,部分弱势群体的基本利益无法得到实现,长期处于社会体系的边缘地带,其不利地位有被固化的趋势。这种状态不仅不利于我国整个社会稳定、健康、持续的发展,更是有悖于我国坚持社会主义发展道路与目标的初衷。可以说,当前我国重视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正是我们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之一。弱势群体的保障问题是需要从政治、经济、法律、文化等多个领域共同着力,协同面对的系统工程,其实施效应关系到弱势群体乃至全体社会成员的根本利益。因此,如何面对弱势群体?如何维护弱势群体的利益?采取何样的扶助措施等问题,无论是从理念层面还是制度层面,都需要获得道德正当性与政治合法性的充分证明。这是弱势群体的保障工作在全社会得以顺利、有效展开的基本条件,是社会正义的重要内容。对此,有着悠久历史的分配正义思想则为弱势群体的保障问题提供了丰富的理论资源和多维的正义视角,将有助于我们厘清在该问题中所纠结的各种利益冲突、现实矛盾,从而寻求能达成社会共识的分配正义立场、制度建设与公共政策决策原则。本文以此为切入点,通过对各种主流分配正义观进行述评、力图构建适于我国国情的保障弱势群体的分配正义原则,并进一步探讨基于此原则的制度构建、法律法规制定。第一部分:基于弱势群体的分配正义理论评析。本章追溯了目前西方主流的正义观念,并提炼出各分配正义思想中对于弱势群体的态度,以及基于各自分配正义原则对于弱势群体问题的解决办法。功利主义正义观从国家整体发展需要的角度出发来衡量现行分配制度是否合理,强调从是否增加国家福利的总量来看待弱势群体问题,指出为了维持整个社会稳定的秩序,需要通过必要的手段采取对弱势群体的政策偏向,以保障社会经济整体有序发展不受到影响。其正义调节原则具有较强的实用主义意味;公平正义观围绕“满足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而提出弱者应该得到帮助,否则就是社会不正义。按照罗尔斯所提出的“两个原则”,社会应通过一系列社会基本制度的安排与调整,来帮助弱势群体从根本上摆脱不利状态;权利正义观强调个体的权利与自由的实现,认为政府或其它公权机构的作用不应无限扩张,即便是以扶助弱势群体为由。弱势群体的保障工作必须以社会成员个体基本权利不受到公权干涉为前提,这为解决弱势群体问题提供了另外的角度;社群主义正义观认为正义就其根本而言是对社群共同的善或公共利益的共识,在面对弱势群体的问题时,它要求帮助者与被帮助者共同达成关于“善”的一致性认识,对价值观的共同认可是开展弱势群体救助工作的基础。在以上正义思想基础上,本文基于马克思主义分配正义立场,结合我国国情,批判吸收上述分配正义思想,并作出了较深入的剖析,一方面批判了资本主义对“平等权利”的曲解,继承了资本主义分配正义中平等对待、平等权利的思想精华,另一方面倡导构建以人本主义思想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分配正义理论,指出“以人为本”思想是马克思分配正义理论优越性的主要体现。第二部分:当前适用于我国弱势群体的分配原则。我国有独特的发展模式,由此产生的问题也带有特殊性,因此构建分配原则时,在考虑弱势群体的同时,更应注重现有理论与我国国情的充分结合。基于此,本章在回顾并反思我国建国以来的分配制度变迁基础上,指出从弱势群体的角度来看,当前我国构建分配正义原则首先要考虑权利原则,即保证起点平等,遵循程序正义,确保参与到社会活动中的每个人的权利与自由都受到保障,确保参与的平等。同时必须要有差别原则,事实已证明市场经济竞争条件下无法做到真正的公平,差别原则确保在市场活动中始终处于劣势的群体得到基本保障,确保差距在可接受的范围内,随着社会发展,差距会越来越小。合理补偿原则也是构建适用于弱势群体保障的分配原则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经济发展过程中作出牺牲的群体进行相应的补偿,对社会资源开发利用作出科学的安排,对于目前中国有重要的意义。此外,要注重中国传统文化,传统美德的影响力,通过道德以及道德精神对分配原则作出补充。第三部分:基于弱势群体分配正义原则的保障制度建设。基于前方所确立的分配正义原则,本部分进一步探讨在实践层面如何构建弱势群体保障的制度问题。在经济层面主要论述初次分配与再分配制度各自应遵循的原则与相互的补充;在政治方面要确保弱势群体的政治权益得到保障,充分表现社会主义中国的政治制度优越性;在法律层面要显现“以人为本”的法制理念,有完善的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确保各项制度在法律的规范下切实有力的得到执行;在社会扶助方面,公共机构应积极的规范与引导我国社会民间团体及个人的社会互助行为,通过发动广泛的社会民间力量,共同关注并致力于帮助弱势群体摆脱困境。本章内容为基于上文构建的弱势群体保障分配原则在实践方面的探讨与尝试,既立足于现行制度,更有对已有制度的再思考,探求其更加适用现阶段社会的可能,对于目前已经存在的一些问题,有基于现实的考量,也有从长远来看的构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