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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对自然资源的利用也在不断增加,由此引起的大气环境污染和破坏也愈发严重。如果大气环境资源被破坏,很难恢复,因此防治大气污染就愈发重要。本文旨在考察国际社会和一些主要的发达国家如何运用法律手段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大气环境的基础上,对我国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大气环境的法律制度的现状进行缺陷性分析,进而对完善我国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律制度提出科学性建议。 本文的创新之一在于,将节能减排纳入防治大气污染的行列,这个举措虽有争议性,但是按照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对大气污染的定义,只要“某种物质介入大气中,呈现出足够的浓度、达到足够的时间,并因此而危害了人体的舒适、健康和福利或污染了环境”,就可以认为造成了大气污染,因此,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应该在防治大气污染的法律法规中涉及。 本文的创新之二在于,从“善治”和“环境善治”的理念出发,为不断完善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提出科学化建议。 文章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对国际社会和世界主要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政策和立法现状进行针对性的描述,以期对完善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律制度有所帮助。第二部分,是考察我国大气污染防治立法现状,从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律发展历程、我国大气污染防治的相关法律体系、我国大气污染防治的主要政策三个方面进行阐述。第三部分,对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律制度的缺陷性进行分析,主要从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律制度的立法缺陷性分析、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律制度的执法缺陷性分析两个方面进行剖析。第四部分,主要是对如何完善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律制度提出笔者的构想,以“善治”理论思想为指导;加强开放性和参与性,鼓励公众参与大气污染防治立法和执法过程;提高责任性,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执法队伍建设三个方面进行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