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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国家的日益繁荣、政府社会职能的不断完善,社会弱势群体的生存和发展引起社会的普遍关注。从我国相关制度的演变来看,从原有的强制性的收容遣送发展为现在的自愿性社会救助,其演变不仅体现了社会对弱势群体的关怀,更是我国社会文明发展的标志,也体现了我国各项制度的不断完善。关爱型救助模式在我国已实行了十几年,为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了生存保障。2014年5月1日《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落实,实现了更加人性化的救助模式。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变化,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群体结构逐渐发生了一些改变,政府部门作为救助主体,也在不断探索更有效的方法。本文以公共管理的视角为出发点,实地走访区级救助管理站,对救助工作人员以及流浪人员进行调查访谈,对管理过程中的难点及原因进行深入分析,针对性的进行问题研究并提出对策,这是一项具有现实意义的工作,也对新时代下其他区域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提供一定的借鉴作用。本文首先理顺城市流浪乞讨人员和救助管理的相关概念和理论,从而形成一定的考察依据和基础,其次通过对我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制度的发展历程进行了概述,并指出当下自愿救助阶段的救助管理制度的特点及主要内容,然后结合上海市嘉定区救助管理站的实际救助管理工作开展深入探讨和研究,对其面临的救助对象身份甄别问题、特殊救助对象的返家问题、主动救助工作的成效问题进行了剖析。最后,从救助制度、救助主体、救助对象三个方面提出改善对策,只有逐步完善政策法规,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形成长效救助机制;在实际的救助过程中,构建多元化的救助管理模式,推动政府联合救助管理模式,培育民间组织参与救助服务,建立慈善救助管理模式,加强宣传推广,大力引入社会公众力量参与救助;建立有效的甄别机制,对救助对象分类管理,实现个性化的救助服务,才能更好的解决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