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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越来越多的学者认为,当今世界的反倾销仅仅是一种贸易保护手段,而与倾销无关。基于这种观点,我们不必去拘泥于去探讨产品在国外的价格与国内价格的比较,这促使我们去研究反倾销决策真正受到那些因素的影响。其中关于报复性威胁对于决策的影响是一个很有意义的话题。本文详细阐述了Blonigen&Bown(2003)从产业层面和国家层面两个阶段分析报复性威胁对决策的影响,这将有利于清楚的解释本文所用的方法和分析的过程的不同。他们的结果有力的证明了报复性威胁对反倾销决策有力的抑制作用。因为采用的是一对多的结构,会不会存在反倾销决策针对某些国家的事实促使这个结论的形成呢?这促使我去研究一个国家针对某个国家的反倾销决策是不是得出同样的结论,因此我采用了一对一的结构。本文利用1998年到2008年美国针对中国产品的反倾销调查数据来检验国家层面的决策是不是受到了反倾销威胁的影响。这似乎是前人研究工作的一个部分,但区别在于,我将对进口因素的考虑换成了产品层面的数据,我认为,对进口因素的考虑应该是具体的、有针对性的,因此要不要去惩罚一个产品,是要去看这个产品的进口情况。在对报复性威胁的考量上,我分别考虑了贸易争端解决机制报复渠道和反倾销报复渠道,并且我认为反倾销报复渠道比起另一种渠道有着更加严重的威胁力度。另外,我认为这是一场对称的博弈,一方在考虑进口因素时包含了进口增长的影响,那么对方亦是如此,转换成本方担心的报复性威胁,考虑出口因素时也应该将出口增长包含在内。通过普通logit模型,我证明了我的观点。首先,与前人的结论一样,报复性威胁确实对反倾销决策有着显著的抑制作用,而且有针对性的说,美国会担心来自中国的报复;其次,反倾销报复渠道比贸易争端解决机制报复渠道有着更好的威胁效果,原因也很简单,反倾销报复渠道是对方国家的决策,比较好控制,贸易争端解决机制渠道要通过WTO,并且报复程度是受限制的;再次,进口因素使用产品层面的数据表明,产品层面进口对最终决策有着更加显著的影响。正如许多贸易专家建议的那样,我们应该更好的利用好我们的反倾销法律和WTO成员国家的权利,一方面是效仿西方国家保护本国的产品,另一方面是有效的遏制西方国家针对我国的频频的反倾销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