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中的“自然”及其思想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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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家哲学构建了以“道”为根本的哲学体系,老子认为是“道”生成了宇宙万物,但是“道”的本性又是什么,那就是更为重要的“自然”的存在。老子为道家哲学的创始人,提出了诸多道家的核心思想与观念,诸如我们耳熟能详的“道”、“无为”、“不争”、“自然”、“气”等概念,近些年老子的政治哲学逐渐为学者所重视。在老子之后,庄子继承并且发展了老子的道家思想,形成了庄子逍遥自在的新风格。纵使道家的核心观念颇多,老子的哲学思想也颇为丰富,但是笔者认为老子的“自然”思想才是老子哲学的最为核心的概念,不论是“道”、“圣人”还是“万物”,都与老子的“自然”息息相关,“自然”是这些核心概念的本性,是这些概念之所以为这些概念的重要因素。相应的,这些核心概念也将老子的“自然”展现出来,让我们更生动具体地了解“自然”这个形而上的概念。关于老子的“自然”思想,学界学者持有不同的观点。研究老子的“自然”思想,首先要对其概念有明确的认识。从词源学的角度考察“自然”一词,钱穆认为“自然”是由庄子所创造,但其作为名词来讲却始于《道德经》。蒙培元先生指出的:“‘自然’是一个状词而不是名词,也不是形容词。既然在‘道’之外没有更高的实体存在,那么,‘自然’就应是‘道’的存在状态。”刘笑敢强调,《老子·第二十五章》中的“自然”“虽然在语法上是名词、是宾语,但基本含意仍然是形容词的自己如此、自然而然的意思。”王庆节则从语义探源角度分析《道德经》,第二十五、五十一章展现了“自然”概念积极方面和“自我性”方面的意义;第二十七、二十三、六十四章则涉及“自然”概念的消极方面或“他者性”方面的意义。基于前人对老子“自然”思想的理解差异,本文试图回归老子原文,通过对古籍的考察、对比与研究,挖掘老子“自然”思想的本义,探究“自然”的真正内涵。本文对于老子“自然”思想的论述分为四部分,前三章是对《道德经》中涉及“自然”概念的核心章节的古籍校勘、注释比较和思想诠释,第四章是对庄子“自然”思想的解读,也可以说是对前三张分析出的结论的验证,通过对《庄子·内篇》中“自然”思想的解读来证明我们前面论述得到的“自然”是“道”、“圣人”、“万物”的本性的结论。具体来说,第一章是对《道德经》第二十五章的解读,“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表明“自然”是高于“道”的准则;第二章是对《道德经》第十七章、二十三章的解读,“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表明“自然”为圣人做榜样,“希言自然”说明“自然”是无为而无所不为的;第三章是对《道德经》第五十一章、六十四章的解读,“夫莫之命而常自然”表明顺其自然的重要性,“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指出了“自然”的行事方式;历来被与老子并称为“老庄”的庄子,作为道家的另一个代表人物,他的“自然”思想自然是不能忽略的,第四章就对《庄子·德充符》和《庄子·应帝王》两个章节中的关于“自然”思想的两个重要段落的解读分析和注释的对比,获取庄子对于“自然”思想的理解。至此,逐章逐句分析完文本和注释的异同,便对老子的“自然”思想有了更加广泛而全面的认识。正确理解老子的“自然”思想有十分重要的积极意义。首先在理论意义上,回归老子原文有助于我们以更正确的视角理解老子的全部哲学思想;其次在现实意义上,正确解读老子的“自然”思想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自然”在道家语境中的含义,至少让我们明白老子的“自然”思想是具有丰富内涵的,“自然”既不是简单的自然界,也不是广而泛之的“顺其自然”,而是“道”、“圣人”、“万物”的本性,也是人类的本性,我们每个人都具有着“自然”的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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