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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新闻侵权是伴随着新闻事业的发展而产生的。上世纪以来,伴随报业和广播的发展,传播媒介犹如雨后春笋铺天盖地充斥而来,例如,报纸、杂志、电视广播还有现在的互联网。当新闻传播信息时,受人的主观因素影响,避免不了会报道一些不客观的或存在争议的新闻事件,新闻报道也有可能触犯到他人的隐私和名誉。随着娱乐产业化的发展,新闻媒体对娱乐圈关注度越来越高,对曝光于新闻报道中的娱乐明星的关注也越来越多。假使新闻报道中的内容使用了不当的语言,误导大众舆论,娱乐明星往往需要承受很大的舆论压力,其肖像权、名誉权和隐私权就会受到很大的侵害。本文正是基于这一现状,运用系统分析、比较分析、案例分析、逻辑推理和价值分析的研究方法,着重论述新闻传播中娱乐明星肖像权的民法保护问题。全文由引言,正文和结语三部分组成。其中正文包括四章,各章的内容概括如下:第一章运用系统分析和价值分析的研究方法论述了新闻传播中娱乐明星肖像权的基本理论,从肖像和肖像权的基本理论出发,阐述了新闻传播中娱乐明星肖像权的概念、特征、性质,及在对其性质分析的基础上提出新闻侵害娱乐明星肖像权保护和限制的必要性,以平衡权利之间的冲突。第二章运用案例分析和归纳的研究方法,归纳现实中存在的侵权种类和新闻侵害肖像权的主要成因,分析侵权的构成要件和民事责任承担方式。第三章运用比较分析的方法,论述我国对新闻传播中娱乐明星肖像权的保护现状及保护的不足。第四章运用比较分析和归纳的研究方法,在分析国内外对娱乐明星肖像权的保护现状的基础上,归纳出国内外对娱乐明星肖像权的保护方式,进而提出完善我国新闻传播中娱乐明星肖像权民法保护的建议,包括三个方面:完善基本人格权立法,完善相关的肖像权立法和完善相关的新闻立法。本文系统地归纳了现实中存在的主要侵权种类,造成侵权的主要成因及现行法律对其保护的不足,以此为据,来完善民法对其保护的建议,即对新闻侵害娱乐明星肖像权做出细致的法律规定,这为新闻传播中娱乐明星维护其肖像权和司法实践处理此类侵权案件提供了法律依据,同时填补了新闻传播中娱乐明星肖像权保护存在的立法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