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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音乐教育是幼儿教育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艺术教育中的重要内容。良好的音乐教育有利于培养幼儿的创造力、想象力以及思维能力,促进幼儿身心协调发展。奥尔夫音乐教学法以“原本性音乐”作为基本教育理念,要求人们不是作为听众,而是作为演奏者参与其间。在奥尔夫音乐课堂中,幼儿能够真实的感受艺术,并且实现音乐和对白、律动、戏剧、舞蹈甚至是绘画、雕塑等艺术相联系。奥尔夫音乐教学法引进中国己有三十余年的历史,近些年获得了一定发展空间,中国音协奥尔夫专业委员会等组织对其也进行了大力推广。尽管如此,奥尔夫教学法在中国特别是中小城市还是没有广泛推广开。那么,奥尔夫音乐教学法究竟对中国幼儿的音乐能力发展是否具有促进作用?它和中国的幼儿音乐教育体系是否相适应?它对中国幼儿音乐教育的发展是否具有推进意义?带着以上问题和困惑,笔者成立了奥尔夫实验班,旨在通过实践探索奥尔夫音乐教学法对幼儿音乐能力发展具有怎样的作用,从理论上支持奥尔夫音乐教育体系在中国进一步推广和发展,并为中国幼儿教育推行奥尔夫音乐教学法提供一定可行依据和具体方法。本文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绪论。阐述本文的研究背景、研究对象的选择、研究目的与意义、研究方法和过程、创新点、研究现状综述,并对相关核心概念进行界定,为研究的顺利进行打下基础。第二部分:对奥尔夫音乐教学法进行本体解读。第一,从家庭环境、社会环境两方面分析奥尔夫教学法形成背景;第二,从教育理念、教学内容以及教学特色三个方面陈述该教学法内涵;第三,介绍奥尔夫教学法在中国的传播和发展。第三部分:分析奥尔夫音乐教学法对中国幼儿音乐教育的重要意义:第一、奥尔夫音乐教学法倡导“原本性”音乐与中国传统音乐文化具有共通性;第二、奥尔夫音乐教学法强调应从本土音乐出发,这对弘扬中国传统音乐文化具有积极意义;第三、奥尔夫音乐教学法在情感体验方式上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审美的愉悦性”,这与我国当前音乐教育改革潮流相适应;第四、奥尔夫硬件设施的“灵活性”有利于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第四部分:实验论证。为证实奥尔夫音乐教学法对中国幼儿的音乐才能发展是否具有促进作用,笔者开设奥尔夫实验班进行为期三个月的实验。依据音乐心理学家设计的测试,结合4岁幼儿身心特点设计《音乐才能测验》,从临沧市第一幼儿园中随机选取两个中班的幼儿作为实验对象(分为实验班与控制班),实验前对两个班幼儿的音乐才能进行前测,前测后运用奥尔夫音乐教学法对实验班的音乐课进行教学干预,每周两次音乐课,一次三十分钟左右。控制班运用传统教学方法进行教学训练,教学时间与实验班一致。三个月后进行后测,得出奥尔夫音乐教学法对中国幼儿的音乐才能发展确实具有重要作用。第五部分:探讨在中国幼儿园广泛推广奥尔夫教学法的阻力及解决方法思考。五大阻力:家长不认可、对奥尔夫音乐理念认识肤浅、专业师资匮乏、音乐教育环境和教学设备不完善、民族性格、思维方式和文化差异;之后从这几个层面提出相应的解决建议。第六部分:结语。奥尔夫音乐教学法对幼儿的音乐能力具有促进作用,是适合于中国幼儿教育的。在未来的教学与研究过程中,需充分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进行更深入的探索,形成中国式的奥尔夫幼儿音乐教学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