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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是我国当前经济发展中遇到的最大问题,也是当今世界普遍存在的问题,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瓶颈,是我国政府努力调控的重要目标,新疆幅员辽阔,区域发展很不平衡,尤其是新疆的南北疆经济发展存在巨大差距,也可以说经济发展的不协调,新疆南北疆经济是否协调发展,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新疆整体经济发展的效果、新疆各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新疆与我国东部、中部经济发展的差距。统筹区域发展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本文立足于我国新疆南北疆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以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为方法论,主要运用与经济发展相关的经济法学、区域经济学的理论知识,综合运用比较分析方法、实证分析方法、历史分析方法、制度分析等方法,深刻解析新疆南北疆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产生的负面效应,通过分析区域经济发展的经济法学理念、经济法律制度与经济发展的关系,经济法对经济发展的功能、主要用宏观调控法、中观调控法、微观经济法三位一体来调整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其次通过借鉴国外历史上区域开发以法律为主导来调控区域发展的成功经验,以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来论证,说明经济法律制度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并以此为指导来构建区域协调发展的经济法律制度,主要是建立中观调控法律制度和政府积极的制定促进经济协调发展的横向财政转移性立法,产业立法来解决区域经济发展中的差距问题,想说明的是经济法律制度对新疆南北疆经济协调发展干预的重要性。本文从以下四章就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法律制度进行了研究。第1章“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内涵、理念及其方式演变”。在该部分,主要对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区域的概念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内涵作了分析。实施区域协调发展的经济法律制度调控应当具有一定的经济法、经济学理念、理论支撑,本文主要从从市场失灵和市场缺陷需要国家干预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差异的客观情况角度,论述了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法律制度调控的理论依据。第2章“新疆南北疆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及负面效应分析”分析了新疆南北疆区域经济主要经济指标差距较大,经济发展之间的差距问题、产业结构问题及经济不协调发展的因素。第3章“区域经济协调与经济法律制度的关系”分析了法律环境与区域经济的关系、市场经济视角下的法与经济的关系、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经济法调整及经济法律的功能。第4章“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调控法治化研究”主要分析了建立中观调控法律制度和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地方经济立法的实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