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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有着上千年历史的文明古国,相比于世界上的其他国家,我国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视程度理应更高,因为它是我们民族精神内涵的体现,而这其中的许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都并非是物化、可见的。尤其是音乐这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历史发展的长河中,几经流转,大部分散失不见,如同宇宙中的漂浮的尘埃一般,可以说能够留存下来并得以发展的都是个中精品,蒙古族长调民歌便是这之中散发着耀眼光芒的星星之一。正是由于蒙古族长调民歌的存在,给予了蒙古族人民一个情感的依托,提升了其凝聚力并为一代又一代蒙古族人民提供了一个探寻本民族历史文化的载体。自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广泛重视开始,各个国家与地区都以培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进行活态传承这一形式对各类非遗实现保护和发展,就当前实施情况上看,短期内这的确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措施,但是越来越多的研究者发现通过非遗传承人活态传承这一形式有着难以避免的短板——保护时效性差。就以蒙古族长调民歌为例,在中国同蒙古国联合申报蒙古族长调民歌为世界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成功之后至今,对于蒙古族长调民歌的保护以及传承人的培养上相对以往重视程度得以提高。然而近年来,全球化进程加快,经济发展的优先度高于文化发展,因此针对蒙古族长调民歌的保护热度持续下降,而蒙古族长调传承人的培养自然而言也受这些因素所左右。伴随前辈长调表演艺术家的先后辞世,蒙古族长调民歌的保护传承遭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作为历史的原始记录,档案在此时应当充分发挥其保存文化、复原历史的责任和功能,通过为蒙古族长调民歌建立档案,将无形的长调音乐艺术转化为有形的纸质材料、音频、视频等。一方面可以通过最原始的记录,为蒙古族长调民歌保留最为本真的艺术特色。另一方面,通过对已建立档案的开发利用,为活态传承提供相应的物质基础,从而更好的发扬、传承蒙古族长调民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