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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可持续发展是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有效的水资源供给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根本保障。近代以来,水资源遭受严重污染、水资源配置体制越发不合时宜,以及经济迅猛发展导致对水资源的需求加剧,使得水资源供需矛盾日益凸显,危及国家的经济与生态安全。当下,由国家水利部牵头,多个省市政府、流域管理部门参与的水权制度改革试点,推动了我国公共水权制度体系改革的步伐。变革的重心应当落在解决水问题的根本出路上,即建构能够均衡水资源供需矛盾、化解水资源危机、以水权流转法律制度为主体的新的水资源管理体制。以水权分配制度和水权经营制度为核心、以水权协商制度为配套的水权流转法律制度,对流转于国家、政府、流域和用水户之间的水权进行调控,通过水权制度化运作优化水资源配置。在水权分配制度方面,不断完善我国现有行政主控下的水资源开发利用与管理保护的模式,引入市场机制和社会中间组织,推进水权配置更具科学性和合理性;在现有水权交易试点的启发下,在借鉴水权制度相对成熟国家和地区经验的基础上,建构水权经营制度,进一步扩大水权流转的经济效用而不囿于水权交易这一单一形态。同时设置水权协商制度,以实现水权流转的效率性、保障水权流转的正当性。总体上,依托经济法学中的国家干预理念,秉持与时俱进的思维,构建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水权流转法律制度,功在当代、利在千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