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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时代的到来,计算机技术的快速提升和全球化网络经济产业链的不断扩大普及,出现的网络虚拟财产类型也得到了扩大,并且在人们生活中体现出越来越多的现实价值。这一时代变迁不仅使我国网络产业兴旺发达,并大幅度推动了我国经济的增长,也带来了新的问题和危害,随之而来最明显的问题就是侵害虚拟财产的违法犯罪活动也日益猖獗。其中,日益增多的盗窃网络虚拟财产案件成为了主要的新型纠纷之一。纵观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等制度,针对盗窃虚拟财产这一新型违法行为缺乏明确而又具体的法律规定,广大学术界以及司法界近年来对于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盗窃虚拟财产行为的定性问题以及虚拟财产数额计算问题等都存有很大的分歧争议。但随着越来越多的网络财产案件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司法实践已经无法回避此类新型虚拟财产案件。本文第一大部分是通过对一个现实中的盗窃网络虚拟财产的典型案例进行描述,并提出了案例中存在的三个主要争议焦点。第二大部分则对该盗窃案例中的争议焦点进行法学理论分析,并阐明了笔者的观点。首先,对于网络虚拟财产是否具有财产属性这一问题进行了法学理论分析,在整理划分了目前理论界存在的肯定说、否定说和区别说这三种学说,笔者比较赞同肯定说,该学说认为虚拟财产作为电子数据,也能够和现实市场进行交易,这体现出其具有经济价值;其次,从盗窃的犯罪构成来看,虚拟财产符合盗窃罪的犯罪客体,行为人的主观意图也是以非法取得他人合法财物为目的,所以应该以盗窃罪追究涉案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最后,通过详细论述五种虚拟财产的价值确定方法,衡量每一种方法的利弊,笔者认为应具体案件具体分析,综合参考各种影响因素来确定虚拟财产的价值。第三大部分是在总结了前文典型案例的理论分析后,从刑法对虚拟财产保护的角度提出了对完善盗窃虚拟财产行为的建议,一是通过出台司法解释来补充刑事立法的漏洞,及时解决关于侵犯虚拟财产行为的问题;二是等到我国网络体制和理论学说不断发展成熟后,对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制定专门法律,以便使虚拟财产得到更加全面有效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