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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的经济上升与社会进步中,事业单位贡献了十分重要的支撑力量,事业单位为国家发展、企业生产和人民生活供给了大量公共服务。改革开放以来的几十年里,各地各部门对事业单位改革,都进行了很多有益的探索,对事业单位管理从制度上进行了很多创新之举,比如单项推进的行业改革,在推进教育改革、推进科技改革、推进文化改革、推进医疗卫生改革方面,累积了很多的有益经验。这些以行业为单元推进的改革取得的重大成果,为全面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经过多年的发展与改革,事业单位服务水平逐步得到了提升,提供国家公共服务的总量不断扩大,在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经济发展和改善人们的生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相关要求,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满足人民公共服务需要的任务变得更加艰巨。在新的社会背景和需求环境下,中国社会事业发展水平的滞后、一些部门职能不清楚、政事不分,事企不分、公共组织管理的机制体制不健全;公益机构公共服务的总供给量还不够,供给模式是单一的,资源分配不合理,质量和效率不高;支持公共服务政策措施不完善,监管不力。这些问题在一定意义上倒逼中国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在2011年,《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根据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要求,现有事业单位按照社会功能应划为三类。第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第二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生产经营职能、第三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公益和社会服务职能。公益类事业单位在三个大类划分的基础上再分为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两个小类别,分类主要依据事业单位所承担的功能、主要任务、提供服务的对象以及资源配置方式。行政类事业单位行使的应由政府部门承担的行政职能在改革中划回政府部门或者把其转为行政机构是行政类事业单位的改革路径;对主要职能为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要进一步强化社会公益属性,不进行组织性质的变革;主要功能为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改革路径为逐步转企改制。《指导意见》对于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的精神,主要有的三个方面:一是要周密制定从事生产活动改制转企的方案,事业单位依照法律规定取消事业单位建制、取消事业编制、办理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和工商登记,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建立社会保险关系。二是要深化制度的改革,进一步深化内部改革转换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落实政企分开政资分开要求按照科学步骤脱离原政府主管部门。三是完善促进改制工作顺利的过渡政策。给予5年的过渡期,在过渡期内经营类事业单位可享受税收等优惠政策并保留原有的经营机构和原有的正常经营费用分配。国务院副总理马凯在《国家行政学院学报》撰文指出,要周密制定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同时要制定和完善改革过渡政策,在积极稳妥推进的过程中杜绝国有资产流失现象,同时必须要确保社会的稳定。在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和国家行政学院分2期联合举办的以省部级和厅局级领导干部为参与者的“分类推行事业单位改革研讨班”中,参与讨论的领导普遍认为: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是最容易引起“震动”的一个类别,因为其涉及重大利益格局调整并且任务时间非常紧迫,必须稳妥推行。他们认为:当前,中国在推进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转企过程中存在着单位经营优势不足,无能力转企、单位职工顾虑重重,无动力转企、单位既得利益不保,难推动转企三个方面的主要问题。本文通过对四川省水利厅推进省电力设计院改革转企的案例进行研究,运用制度变迁理论、公共组织行为学、管理心理学、改革方法论等理论,深入分析四川省水利厅推进省电力设计院改革转企过程中的增强改革转企能力、增强改革转企动力、优化改革转企路径等关键因素,得出推进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转企的启示,为各地各级政府推进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转企提供有价值的理论和实践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