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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投资尽职调查是股权投资过程中,公司董事为了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并且为了避免投资过程中出现因为未对相对方公司信息进行全方位了解而对本公司、股东承担法律责任的必经程序和免责事由。本篇论文从尽职调查这一法律概念起源谈起,通过对不同法系国家对公司董事在股权投资尽职调查中所承担的法律义务进行比较、分析,进行论述公司董事所负各种不同的法律义务,阐释董事在股权投资尽职调查过程中的法律义务问题,并对我国相关立法提出完善的建议。本篇论文共分五章:第一章引言。本章主要介绍本文对公司董事在股权投资尽职调查过程中的法律义务进行研究的背景及意义,以及对所引用国内外文献简述。本文研究的目的在于当前国内股权投资蓬勃发展,而与尽职调查及相关董事法律问题立法却尚显欠缺,带着解决这一问题的目的展开一定层面上的研究。第二章股权投资的尽职调查。介绍了尽职调查概念的起源及法律分类,以及在英美法系、大陆法系国家不同的法律地位,并对我国目前相关立法进行了阐述。第三章股权投资尽职调查中的董事义务。信义义务是公司董事在尽职调查过程中一切法律义务的基础,告知义务是信义义务的重要体现,是董事履行信义义务的风向标。本章对董事在尽职调查中的法律义务进行了论述,对董事信义义务的理论依据和主要内容进行了较为完整的阐述,同时也指出了我国公司法体系在这一方面立法上的不足和欠缺。第四章股权投资尽职调查中的董事职责标准和法律责任。本章共二节,第一节论述公司董事在对股权投资进行尽职调查时,如何达到向股东约定或承诺的勤勉、尽职的标准,以及围绕我国相关规定论述在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情形下董事如何达到法律规定的职责标准。第二节从两个角度对股权投资尽职调查中的董事应负的法律责任进行阐述。以我国立法和国外相关立法进行比较,并以董事对公司应负法律责任和对股东应负法律责任进行比较,从对董事责任应课以何种归责原则认定董事责任进行阐述,从多个方位、角度,采用对中、外立法的比较、分析方法来进行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