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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境内权证市场的再次启动是伴随着2005年股权分置改革而来的,2005年8月包钢JTBl认购权证的上市,宣告着权证市场的再次启动。最初发行上市的股改权证为非流通股大股东免费派送给流通股东的对价,因此其总量是固定不变的,缺乏供求平衡机制,在一定条件下会成为投机炒作的首选。在这种情况下,创设机制应运而生。它有助于抑制极端的供需失衡:当权证价格高估时,通过创设机制增加供应量,平抑价格,当权证价格趋于合理时,创设人可以购回注销,稳定市场价格。本研究主要将从创设制度带来权证市场供求变化这一角度出发,来检验其是否提高了权证市场的有效性,具有较强的研究意义。本研究选取了至2005年8月权证市场再次启动至2007年12月31日发行上市的40只权证作为研究样本,考察了权证创设制度运行的有效性以及相关的影响因素,得出以下主要结论:通过比较创设组和无创设组权证的差异,我们发现创设组备兑权证的溢价率、市场价与理论价偏离度、隐含波动率三大指标虽然稍低于无创设的备兑权证,但并没有因为有创设行为的存在而显著优于无创设的备兑权证(未通过显著性检验),反而显著高于股本权证。首先,备兑权证和股本权证在性质上有较大差异,备兑权证是杠杆投资和风险管理的工具,尤其是作为股改对价而出现的这些特殊权证本身具有稀缺性,而股本权证一般为上市公司的融资手段,因此股本权证受到的炒作相对较小。其次,这可能在一定程度上表明由于创设机制无法有效增加产品数量和品种、缺乏连续性的供求均衡机制可能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部分权证过度投机的局面,相对而言是起到了一个减缓的作用。通过考察创设组权证本身创设前后溢价率、市场价与理论价偏离度、隐含波动率三大指标的变化,即考察创设行为对创设组本身的有效性,我们发现创设机制对创设组权证的价格平抑还是发挥了其作用,尤其是创设力度的大小对于平抑价格的作用还是具有较大影响的。从影响因素分析中我们也发现创设前交易活跃换手率越高的权证受到的价格平抑作用也相应更大。因此在缺乏其他有效手段情况下(如做市商制度),创设机制毕竟还是抑制权证过度投机、稳定权证市场、向成熟的权证市场过渡的必不可少的一项创新性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