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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时期,我国的纳税服务工作,需要把推进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当成重中之重,这样才能改善那些阻碍纳税服务整体工作向前发展的“绊脚石”,着重开展纳税服务标准化建设,把纳税服务打造成具有权威性、科技性、统一性的纳税服务体系,持续将纳税服务工作推向至全新的高度。本文首先对相关理论进行了概述,认为纳税服务工作是建设和谐征纳环境的首要步骤,是促进税企之间形成融洽征纳关系的纽带,是改善国家与普通纳税人互利互信是润滑剂,只有持续性地开展纳税服务工作,完善服务措施,从纳税人的角度优化纳税服务工作,才能体现纳税服务工作的宗旨,产生预期的效果。然后,本文以对静海县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管理情况进行分析,认为目前,办税服务厅的窗口设置总体要求符合国家税务总局的标准,主要设置了“综合服务、管理服务、专用发票”三个大项的办税窗口。但是,与不断发展的税收征管要求相配套的是,需要更全面、更优化的办税窗口功能和办税流程,因此使办税服务厅承担了越来越多的工作职能,而与之不相配套的是,目前大部分的办税服务厅突显人员配备不足、办税服务厅空间不足、办税流程杂乱的现象,办税窗口设置渐渐跟不上税收服务的要求。接着,本文对办税服务厅建设产生原因进行了分析,认为尽管从各项税收法律、法规中,都对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和平等法律地位作有明确规定,但是,由于长期以来形成的思维模式、社会认知惯性和征纳双方对自身地位定位混淆,造成在税收征管过程中重管理、轻服务;重监督,轻维权;重处罚,轻教育的治税方式。随着全社会的整体进步,纳税人的自我维权意识越来越强烈,而税务机关更需要与时俱进的转变自身定位,放低姿态,更多的将自己定位于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纳税人的层面上来,只有不断转变自身观念、改变工作作风,优化工作理念,才能切实做好纳税服务工作,才能更好在社会经济、政治生活中发挥作用。最后,本文结合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思考,认为在依法治税的大方向的要求下,以终于纳税人满意为工作主线,真正做到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和全理要求,帮助纳税人达到他们在纳税税过程中的希望,不断延伸纳税服务的深度和广度,由执法监管向纳税以“服务促征管,以征管带服务”新型征管模式过渡,由办税小窗口向服务大体系过渡,通过提供优质服务影响纳税人对税收理念的改变,把税收的征纳双方有机的融合为一个整体,使之形成互相尊重、互相配合,共促税收事业积极、稳步、健康发展,共同打造全新的税收新环境,共同推进全社会持续、有序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