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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股票市场是从一个完全由个人投资者聚集的交易市场发展而来的,多年来,单调的市场参与者结构长期以来被认为是造成我国大陆A股股票市场具有较大波动幅度的重要原因之一。为了改变投资者结构单调的局面,中国证监会于1 9 9 7年1 1月1 4日正式颁布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给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做出了政策指引,并在规模的发展壮大方面给出了市场化标准。《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 F I I)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也于2 0 0 2年1 1月8日正式诞生,2 0 0 3年7月9日,由瑞士银行拔得Q F I I头筹,至此以后国内A股市场开始向合格的境外投资者(Q F I I)开放。2 0 0 4年1 0月,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联名发布通知,允许保险资金直接进入资本市场并参与A股股票投资。新的政策指引明确告知,保险机构作为国内合格的独立市场参与者可以直接在沪、深A股股票市场进行投资,公平有序地参与I P O新股申购和二级市场日常竞价交易,买卖除S T、P T以外的所有A股股票、公司可转债以及其他符合证监会、保监会要求的所有金融产品。在发改委、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国股票市场上的机构投资者持续发展,其结构也获得了很大程度的改善,使得国内股票市场日渐趋向成熟。随着股票市场投资者中机构投资者的比重逐渐加大,机构投资者对我国股票市场波动的影响也越来越明显。然而,目前国内学术界对此一直持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目前A股股票市场上存在着十分明显制度缺陷,同时市场上的标的公司总体表现不良,整个A股市场很少有能让机构投资者长期投资的优质上市公司,在此情况下机构投资者想要获利也只能依靠波段操作,也因为间接造成市场的剧烈波动;另一种则持相反观点,认为机构投资者的持续发展有助于证券市场长期走向稳定。全文共计五大部分,第一部分阐述此次研究的背景和意义,并对国内外研究成果进行归纳;第二部分就机构投资者的内涵特征及国内机构投资者的发展状况加以介绍分析;第三部分着重介绍机构投资者影响股市的相关理论基础;第四部分分析机构投资者对我国股票市场产生相关影响,包括积极影响以及消极影响;第五部分提出建议和对策,主要针对削弱和避免机构投资者对国内股票市场产生的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