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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自1994年外汇体制改革后取消了原有的外汇价格双轨制,建立起以场内交易为主的统一外汇市场1,且对外汇交易的诸多方面实行严格的政府管制。与中国的情况不同的是,主要的国际外汇市场均是以外汇交易商为中心的场外交易(或称柜台交易,OTC)市场。外汇交易商是场外外汇市场上以外汇银行为主的一类金融机构,它们同时向市场报出外汇买价和卖价,从买卖交易的价差中获利,发挥做市者(Market Maker)和中间人的重要作用。在国际外汇市场上,大部分外汇交易是通过外汇交易商进行。中国外汇市场与国外主要外汇市场的这一差距促使我们思考:就市场效率而言,外汇交易商制度是否具有及具有哪些优势?中国在下一步外汇体制改革中是否应建立外汇交易商这一场外交易制度?为了回答这一问题,我们必须从市场效率的角度对交易制度的选择进行研究,并进一步回答以下问题:1)外汇市场的效率涵义何在?市场效率的评价标准是什么?2)从外汇市场效率评价的标准来看,外汇交易选择场外市场的理由何在?交易商制度在哪些方面有助于提高市场效率?这一制度发挥效率需要哪些前提条件?3)中国目前的封闭式场内交易的银行间外汇市场具有哪些主要的弊端?为了克服这些弊端以完善市场效率,是否有必要允许场外外汇交易和建立交易商制度?4)中国目前的外汇管理体制是否适应建立外汇交易商制度的要求,即是否满足交易商制度有效的前提条件?如果不满足,还需要哪些方面的改革?对上述问题的研究为交易商制度的效率分析提供了一个基本的理论框架,同时也对中国进一步经济开放和市场化进程中的外汇交易商制度建立具有一定的决策参考作用,因此具有相当的理论和现实意义。<WP=3>本文采取理论结合现实的研究方法回答以上问题。主要思路是:首先,本文从微观经济理论出发分析外汇市场效率评价的标准;其次,在继承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并结合外汇市场效率评价的标准,本文将探讨外汇交易商的竞争效率,分析了外汇交易商制度发挥效率的前提条件;最后,本文回顾了中国外汇市场的历史演进和现状,分析了中国当前的外汇管理体制是否满足建立外汇交易商制度的前提条件,以及在未来的发展中应该实行哪些方面的改革。遵循上述基本思路,本文按逻辑结构分为四章:第一章概述了当代外汇市场的基本特点,并从微观经济理论出发讨论了外汇市场效率的涵义及评价标准。第二章分析了外汇交易选择场外市场的理由,并探讨了交易商制度在哪些方面促进了市场效率;最后,通过对交易商定价的分析得出了交易商制度有效的条件。第三章简要回顾了中国外汇市场的发展历程,并讨论了外汇市场当前存在的若干问题和在中国经济进一步开放背景下的不适应性。第四章讨论了建立汇市交易商制度的必要性。并阐明:中国当前外汇市场的若干方面还不满足外汇交易商有效的条件,需要在经济开放的进程中进行进一步的改革,中国建立交易制度应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本文的主要结论如下:1)外汇市场效率应以外汇交易的潜在交易利益的实现程度来衡量。外汇市场的效率取决于交易费用和市场的竞争程度,其评价标准是:外汇价格趋近于其真实价值,后者指持有外汇资产的未来净现金流的贴现值,在完全竞争模型中它等于持有外汇的成本。运用这一标准评价某一外汇市场制度是否具有效率主要应考察两个方面的内容:①它是否有利于促进竞争。②它是否有利于降低风险或交易费用。2)交易方式的选择取决于金融资产本身的性质。由于外汇资产具有①影响价格的信息的相对公开性②供给的充分弹性等特点,场外交易是比较适合的方式,具有较高的效率。交易商制度为场外市场提供了即时性交易并抑制了价格的短期波动,从而有助于提高市场效率;但<WP=4>交易商制度有效率也需要满足若干前提条件,即:①交易商应是风险厌恶的经济人,且他的预期效用是预期总财富水平的函数。②交易商的行动是自由的,他能够自主地决定资产组合和交易时机。③市场上有一定数量的交易商,并且不存在垄断。④市场信息(包括价格、交易数量等)是公开透明的,以便交易商观察分析其它交易商的报价确定自己的策略;也避免交易商占有信息优势3)中国当前外汇市场主要的是一个封闭的场内交易的市场,并实行结售汇制度和对外汇银行实行结算外汇周转比例管理。这一制度的主要弊端是:①强制性的外汇场内交易方市场覆盖范围狭窄、组织费用较高,同时也妨碍了交易者的自由选择并且无法保证交易的连续进行,其效率较低。②在结算周转外汇比例幅度管理等制度下,外汇银行无法进行合意的资产组合,也不能完全自主地决定外汇买卖策略,其结果是市场竞争的不充分,带来效率的损失;③汇率形成机制不合理。在当前的结售汇制和周转限额比例管理等制度下,一方面由于结售汇不对等和银行间市场入市条件的限制,外汇的供求机制受到扭曲;另一方面在这种制度下央行被动地承担了日常性地干预汇市的责任,成为事实上的汇率决定者,这在一定程度上背离了建立统一外汇市场和管理浮动的初衷。④外汇结售汇制度损害进出口企业的效率。国际上通行的外汇交易商制度是一种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