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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作为一种重要资源,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而政府信息作为公共资源更是受到广泛关注。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民主政治的发展与深化,公民权利意识的觉醒与增强,无论是经济、政治领域,还是社会领域,对打造阳光政府,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越来越强烈,而阳光和法治都必须通过政府信息的公开来实现。政府信息公开不仅能够促进公民的有效行政参与,保障公民知情权的实现,而且能够推动法治政府的建设进程,对预防和监督腐败产生强有力的作用。因而近年来,政府信息公开成为公共管理领域研究的热点问题。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经历了一个曲折的发展过程,从建国之初的公开与保密对立阶段,到改革开放以来村务公开与政务公开的艰难探索,以后随着信息技术的突飞猛进和信息化覆盖领域的迅速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得以快速推进,到2007年1月,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国的政府信息公开进入有法可依全面发展阶段。《条例》于2008年5月实施以后,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体制和机制都逐步建立和完善,公开的内容不断扩大,公开渠道和方式日益丰富,政府运作的透明度增强,为我国的经济、政治和社会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同时,我们也发现,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仍有较大差距,公开渠道和方式没有系统化整合,更注重行政结果的公开而不是行政过程的公开,这些问题的存在,还需要我们不断地进行研究和探索。目前我国在这一领域的研究集中在国内外制度对比和国内制度的构建上,从法学角度研究的居多,基于实践的研究比较少。本文通过人民主权理论、知情权理论、政治沟通理论和公民社会理论,分析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理论基础,在阐明政府信息公开概念的基础上,参阅相关文献,通过调查研究,归纳了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并重点阐述了影响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制约因素,进一步提出对策。其中,系统整合公开渠道,重视传媒的相对独立性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作用,加强文化层面建设等是本文的创新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