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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航班现行管理运行机制下,无论是什么原因引起的航班延误,都与政府职能发挥不充分、不到位有关,与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有关,与经济社会转型不完全有关。政府在航班延误治理方面,主要发挥着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公共管理职能,实际操作运行过程中,政府会忽视自我革新、自我治理,致使整体性治理理论缺失,社会公共管理、社会统筹协调、决策管理、宏观调控、监督检查等职能发挥不到位,尤其是以新公共管理理论为重点,过分强调对单个单位、部分环节的管控和治理。 本课题研究过程中,重点探析航班延误治理情况,以武汉天河机场为研究对象,运用公共危机管理、公共治理和新公共服务等理论,通过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研究思路,提出具有针对性和有效性的监管控制、治理对策。与此同时,以政府为主导,从监管层面入手,提出航班延误治理和监管策略,以此来从根本上避免航班延误的问题。 通过对目前武汉天河机场航班延误现状进行调研的基础上,得出其延误治理主要存在:现行空管体制存在的问题、政府部门行政干预、对媒体新闻发布沟通监管不到位和对相关部门引导职能失效等问题。导致存在问题的原因主要包括:现有民航法规不符合时代需求、与上级部门沟通不足、航空知识宣传普及不到位和统一的技术协作平台缺失。 最后,以公共治理对策模型为指导,从政府、航空公司与社会共同参与三个方面提出武汉天河机场航班延误治理的对策。发挥政府在航班延误治理中的主导作用方面,应健全完善法律制度、深化空管体制改革、加强航空知识宣传普及和强化对各部门的监管引导。履行航空公司在航班延误治理中的主体责任方面,应科学编排航班计划、建立面向公众的航班延误信息发布机制、提升机场在航班延误治理中的保障能力和发挥空管在航班延误治理中的枢纽作用。社会共同参与难题的破解方面,应倡导消费者、第三方部门参与航班延误治理和运用“大数据”强化社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