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建立健全多层次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当前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关系到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和社会的长治久安。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我国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长期以来一直处于全国社会保障体系的边缘。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入和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农村家庭结构小型化和人口老龄化的趋势日益明显,建立与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已迫在眉睫。
吉林省是典型的粮食生产和农业资源大省,工业发展较慢、财政收入和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农村人口1470.73万人,占总人口的54.89%,农村老年人口又占相当大的比重,并且其增加的趋势相当明显,而吉林省农村养老保险一直是一个被忽视的领域,因此,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缺失势必制约吉林省未来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如何针对吉林省的社会经济实际情况,充分利用现有资源,解决现在和将来的农村养老问题,使农村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终,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
在吉林省建立农村养老保障体系需要面对许多现实中的问题和矛盾,例如,家庭养老保障、集体养老保障等传统的保障手段在功能上不断弱化,而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和运作又受经济因素和非经济因素的制约,难以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保障功能。为此,本文较全面地梳理了国内外农村社会保障的相关理论和制度,总结了我国部分地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开展的情况和值得借鉴的经验,结合吉林省农村特殊的社会经济发展实际,从不同角度深入分析了当前吉林省农村养老保障进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构想了吉林省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在今后建设的重点与发展方向,同时对当前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提出了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