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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参与社会事物管理主要方面是在公共行政中的参与。这个过程是公民与政府相互交流的过程,也是国家与社会力量较量的过程。在我国强国家——弱社会的格局中,公民参与要么处于弱势地位,要么则流于形式。要真正地实现公民对公共事物的管理,实现“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承诺,从根本上讲就是要壮大市民社会的力量,为公民参与创造一个有效的制度平台,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增强公民话语权的力量。有了社会力量的保证和法律制度的保障,公民才能够在清楚了解自身权益的基础上,增加并保持对政府管理公共事物的积极性与热情,形成公民与政府之间的良性沟通。 本文从公民与政府的关系入手,提出了公共行政中的公民参与问题。在界定了公民资格与公民参与涵义之后,从公民参与的意义、公民参与的理论依据、公民参与发展的动机、公民参与的特点等方面论述了我国公民参与的现状,并指出目前我国公民参与公共行政过程中存在着诸多问题,如市民社会弱小、参与制度缺失、人大作用发挥不完全、公民参与意识不强和非政府组织行政化倾向严重等,从政府与公民两个视角提出了实现我国公民在公共行政中参与的期若干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