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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100多年来,经济的快速增长和全球化给人类社会带来了繁荣和发展机会,国际组织和各国政府也一直在为减少或消除贫困进行不懈的努力,但贫困问题依然没有得到解决,世界范围内的贫困问题依然严重。1978年以后,中国政府在农村和城市分别实施了以区域开发和救助为主要特征的反贫困措施,虽取得重大成果,但反贫困任务依然艰巨。在此背景下,研究转型期中国的贫困问题的基本特点和形成因为,分析各种扶贫模式的演进和成效,探讨如何进一步减少绝对贫困和解决当前日益突出的相对贫困问题,不仅是实现社会稳定、促进社会经济进一步发展的需要,也是实现社会正义、体现以人为本的客观要求。
本文的研究对象既包括绝对贫困和相对贫困,又包括地区贫困和个体贫困,在研究方法上,使用了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区域分析方法和制度分析方法。研究转型期中国的贫困和反贫困问题需要对转型期的贫困内涵进行界定,明确反贫困的目标。由于中国政府反贫困事业取得的进展主要归功于经济增长和政府的扶贫政策,本文先对经济增长的减贫效果进行了分析,发现经济增长有助于减少贫困,但近年来其效应呈递减趋势,这可能与贫困人口数量减少和无劳动能力人口比重上升有关;其中东部的经济增长减贫效果最好,中部次之,西部最差,这或许是由于东部地区经济增长的外部环境较佳,增长质量较高。通过对各国反贫困实践的比较,笔者发现,各国政府不仅明确了促进经济增长和保障穷人的基本生活是减少贫困的有效手段,而且注意提高穷人的人力资本和能力,这对中国的反贫困工作有一定的启发。转型期大规模的反贫困工作是从1980年代中期的开发式扶贫开始的,在分析了农村贫困人口的集中分布特征及其因为后,本文指出开发式扶贫本质上是以区域经济增长促进贫困减少的减贫模式,是促使扶贫投入和经济增长相结合共同减贫的模式,这种增长也是有利于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增长。开发式扶贫的主要实践和具体政策的减贫成效表明,开发式扶贫是适合我国农村基本情况的扶贫模式,但它无法解决收入差距问题,也无法针对个体贫困解决其贫困问题,这需要与救助式扶贫相配合。面对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随着产业转型、国企改革和下岗失业而凸显的城市贫困问题,中国政府开始在城市实施以生活保障为特征的扶贫,后来也推广到农村,这种扶贫模式在保障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和弥补开发式扶贫的不足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它只针对收入低于贫困线的人口,无法解决相对贫困问题,作为一种暂时的救助也无法使贫困人口彻底脱贫。文章还发现,社会保障具有促使贫困人口加大人力资本投资的机制,这个机制还可以进一步扩展到几乎全部的救助措施上,但单有这种机制还不够。扶贫需要考虑从增强劳动者的个人能力着手。
人力资本低导致一些人陷入贫困,而贫困反过来又制约了其人力资本水平的提高,能力不足是贫困产生的根本因为。能力不足又是发展中的必然产物,表现为劳动者个人的能力发展速度无法达到经济发展所要求的速度,不能满足社会对其能力的需要,因此其收入水平也就相对低下,处于相对贫困甚至绝对贫困之中。要解决能力不足产生的贫困问题,只能考虑通过各种手段提高人的能力,使能力不足的人口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才能使经济发展进入新的更高层次的均衡和从根本上解决贫困问题。这个提高人的能力的过程就是能力扶贫模式发挥作用的过程。能力扶贫体现了以人为本和全面发展的要求,是我国反贫困的根本出路,但贫困人口往往无力承担人力资本投资,政府应该为他们提供公共服务以增强其能力,这就涉及到公共服务在反贫困中的作用了。公共服务在供给量上的不足主要由各级财政的财力有限导致,但地区间供给差异的扩大与转移支付制度的缺陷有关,这样就形成一种贫困的恶性循环:收入水平低一生活条件差一人力资本降低一收入水平更低。现阶段要使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与地方的GDP脱钩,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原则为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提供比较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可以从增加贫困人口的社会收入和促进落后地区的相对较快发展这两个方面促进贫困的减少,它不仅能反绝对贫困也能反相对贫困,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过程就是增强穷人能力的投资过程,这有利于从根本上消除贫困。因此,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应成为我国今后反贫困的指导思想。在转移支付力度不够和制度存在缺陷的情况下,需要对当前公共服务供给的分工体制进行调整,对转移支付制度进行进一步的规范,同时对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行逐步推进,以保障其顺利进行。现阶段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着力点应包括增强人的能力、保障人的基本生活、改善人的生活条件和创造有利于人减贫的制度环境四个方面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