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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抗战爆发后,随着日本侵华战争的深入,东南沿海的大批厂矿及人口迁往西部,这些地区的电力供给顿感不足,加之电力为一切工业动力之源,在此情形之下,当时主管全国工矿业的资源委员将电力工业作为其投资重点。兰州电厂原系地方事业,建立伊始,只供省署照明,后渐及民用,但发展始终不成规模。抗战军兴,兰州日形重要,甘肃省府以此为契机,与经济部资源委员会洽商合作,将兰州电厂于1938年8月16日正式改组为中央与地方合办之事业。改组后的兰州电厂,在组织人事上采用现代企业管理模式,逐渐建立起完善的领导体制,一面调整组织内部结构,明确职权划分,一面积极培训员工并开展员工福利保障事业。在生产运营上,兰州电厂整修旧设备,购买新设备,从而推进发电与供电工作,此外还厘定各项规章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作及时调整。通过以上举措,兰州电厂的业务大有进步,发电总容量不断增加,电灯与电力用户逐年增长。作为企业,兰州电厂还积极参与到社会建设中,承担起路灯稽查与维修的任务,此外还通过捐机劳军、扶贫济困、接待学生参观、关注科教文卫等一系列活动投身于社会公益当中。经过努力,兰州电厂的发展卓有成效,在改变生产方式、培养电力人才、促进城市近代化等方面做出了很大的贡献。然而囿于社会经济落后、煤炭短缺、设备落后、空袭破坏等方面的原因,兰州电厂的发展始终面临着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