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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1月,国务院出台《国家安居工程实施方案》以后,国家的相关部门开始就着手发展保障性住房建设。这一重大决策的提出对改善我国城镇中低收入家庭、贫困家庭以及其他住房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有了很大推进作用。经过几年的探索和实践,我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已经有了基本雏形。为了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能够良性发展,审计署自2007年开始对国内部分市县的安居工程政策实行情况进行审计,并于2012年扩大到全国范围,在对政策落实成效进行总结的同时,也发现了许多问题。从近些年的审计报告来看,其审计的范围在不断扩大,审计的内容也在不断丰富,但与此同时,其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也渐渐暴露出来,这就使得政府审计的角色愈发变得重要。但我国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开始较晚,其理论发展与实践水平都还处于探索阶段。从目前我国安居工程实施的效果来看,确实解决了一部分人住房困难问题,但不可否认其在实施过程中依旧存在着一些问题,其跟踪审计也依然存在理论与技术上的难点,所以,为了能够更好地完善和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以及突破其跟踪审计的重难点,该项研究的探索仍然任重而道远。本文是在了解我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及其审计的发展背景,分析其研究意义的前提下着手撰写的。通过阅读并分析整理大量国内外有关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落实审计以及跟踪审计等相关文献,首先对相关概念进行界定,并根据“社会保障理论”、“住房过滤理论”和“新公共管理理论”这三个理论来奠定文章写作的理论基础;然后全盘分析我国审计署公布的审计公告,从我国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的现状、以及其跟踪审计的重点和难点三个部分进行详述我国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的概况;接着以CQ市A区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政府审计项目为例进行具体分析,介绍了CQ市A区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的审计方法、审计实施内容,以及CQ市A区2016年的审计结果公告和问题整改情况,并根据CQ市A区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情况结合我国目前安居工程审计的现状提出具有代表性的问题,其具体问题如下: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及其审计的相关法律体系不够完善、“跟踪”审计流于形式、审计资源不够充足、缺少信息共享平台、对审计建议不够重视;最后对所指出的问题提出了以下五点相对应的可行性完善措施:完善相关法律机制、调整跟踪审计时间、强化审计人才队伍、建立信息共享平台、重视审计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