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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境外上市企业而言,境外上市无疑是一项系统工程,它常常需要解决好改制重组、资产评估、产权界定、聘请中介机构、股票定价、路演、上市申请以及上市前后的信息披露等诸多问题,所有事务的开展都必须“循规蹈矩”,严格按照中外相关法律进行,否则便可能被拒绝入“市”甚至处以重罚,其后果不仅会使企业自身的经济与信誉严重受损,而且会增加我国后续企业进入国际资本市场的难度。境外上市面临证券发行人所在国和上市地国的双重法律规制,因此中外法律,包括我国相关法律和上市地国的法律规制与要求,是中国企业在境外上市前必须考虑的重大课题。同时,对我国证券监管机构而言,境外上市为我国带来大量资金,且能推动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有利于促进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但我国境外上市监管的法律制度还不完善,尚未形成健全的法律监管体系,现有监管制度的某些方面缺乏科学性,不利于促进企业境外上市和规范上市企业的行为,也不利于对国家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面临着证券市场国际化的趋势,完善我国境外上市监管的法律制度、深化跨国证券监管合作势在必行。实践中,中国企业境外上市之路总是一波三折,在接受审批监管的过程中总会遇到许多障碍,企业境外上市之后的表现也不尽如人意。归根结底,这是由于我国企业对于境内外的证券法律规制不甚了解、以及中国对境外上市的监管立法上存在着模糊或缺憾。因此,论文拟就中国企业境外上市的模式与程序、以及所面临的国内外法律监管与规制展开初步探讨,希望对于推动我国企业的境外上市融资、促进我国对于境外上市的监管制度建设具有现实意义和建设性。文章主体分为五章展开论述:第一章主要分析了境外上市法律定位与监管框架,把境外上市活动界定为乃国际金融法、具体而言乃国际证券法的调整对象,进而分析了境外上市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内容,介绍了调整境外上市的法律制度框架,主要由发行人所属国对本国企业到外国上市的监管以及上市地国对外国公司来本国证券市场上市融资的监管这两个方面组成;本章还简要阐述了境外上市的对所涉及国家而言的宏观意义和对境外上市企业自身而言的微观意义;第二章通过分析中国企业境外上市的两种基本模式(直接上市与间接上市)、各自的特点、优劣以及相应的两套程序,解决中国企业通过境外上市进行海外融资所面临的一系列实务问题,在此基础上介绍了中国企业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掀起的境外上市的五次浪潮以及目前作为中国企业主要境外上市地的几大海外证券市场;本章对于境外上市活动的两分法也为后文监管制度的论述作好铺垫;第三章总结了中国对于企业境外上市活动的监管机构、监管依据、监管措施及其历史演变,分析我国现有的监管内容与方式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和构想;本章主要采用了法条解读结合案例分析的论述方法;第四章阐明了企业在境外上市所受到上市地监管的一系列关键制度与规则,包括证券发行上市的审核制度、发行上市的信息披露制度、违规责任追究制度;主要以英国、美国、香港等地对来自于外国或内地的上市公司的监管制度,以及国际证券监管机构就特定监管制度上的国际示范规则为例开展讨论;第五章探讨了中国与上市地之间的跨境监管合作的开展和深入,分为中国与外国的监管合作、内地与香港的监管合作两部分;前者介绍了以国际证监会组织和世界交易所联合会为核心的多边合作,以及包括司法协助协定和谅解备忘录两种模式在内的双边合作;后者则着重探讨了内地与香港的现行监管合作机制及其不足与完善。文章从公(作为监管主体的相关证券监管机构)与私(作为监管客体的谋求境外上市的中国企业)两个角度开展讨论,将讨论对象分作直接境外上市活动与间接境外上市活动两大类,将论述内容分作母国监管与上市地国监管两个层次。由于笔者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有限,只能在能力所及范围内就中国企业境外上市的法律监管加以探讨,不求文章达到多高的理论深度和创新水平,但求文章做到有条有理、有用有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