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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8月,山水水泥(HK.00691)的终极股东张才奎剥夺行为败露,被公司员工股东以“变相侵吞员工股权权益、滥用职权谋取私利”为由起诉到香港高等法院。自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起,大股东侵占中小股东利益这一问题便受到了专家学者的广泛关注。1999年,La Porta等人提出了经典的股权资本控制链分析范式。近几年,有学者将“社会资本”的概念引入控制权研究中,从而形成了包含股权资本和社会资本的两条线的“双重资本控制链”分析范式。 本文将从双重资本控制链的视角切入,以山水水泥为例,分析终极股东构建双重资本控制链的过程,以及此后产生剥夺行为的动因、剥夺方式、剥夺路径及剥夺后果,从而就“如何对终极股东的剥夺行为进行约束,以保护中小股东权益”这一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 本文的研究思路如下: 第一步,交代本文的研究背景和研究问题,然后根据研究现状与不足,引出本文的研究思路、创新点及研究意义,并交代文章的结构安排; 第二步,进行文献综述,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概括性评论; 第三步,阐明理论基础,为下文采用双重控制链研究范式分析案例公司终极股东剥夺问题提供理论依据; 第四步,案例分析,以由水水泥为例,分析终极股东构建双重控制链的全过程,以及此后产生剥夺行为的动因、剥夺方式、剥夺路径及剥夺后果; 第五步,就“如何约束终极股东的剥夺行为,以保护中小股东权益”这一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 经过研究分析,本文得出:张才奎之所以能够肆意进行剥夺,主要在于其作为终极股东的高权威、中小股东维权意识薄弱、公司治理存在漏洞以及外部法律对中小股东保护力度不足等原因。而后,本文针对以上几点提出了政策性建议。 本文的创新点在于:第一,采用较新的双重资本控制链分析范式,全面分析案例公司终极股东剥夺问题;第二,采用案例研究方法,以小见大,提炼出具有普适性的观点。本文的研究价值在于:首先,针对具体案例,从双重控制链视角分析大股东剥夺行为,为相关研究增砖添瓦;其次,终极股东剥夺现象在我国上市公司中较为普遍,研究这一问题对实践中终极股东剥夺行为具有预防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