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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但是,由于我国目前农村金融体系先天不足,金融服务严重不足,中国农村的金融支付环境亟待改善。截至2009年6月末,全国仍有2945个乡镇没有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金融服务严重不足的乡镇占全国乡镇总数的1/3。与农村金融服务不足相对应的是,在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的形势下,城区经济发展迅速,诸多的金融机构热衷于在城区设置营业网点,抢占资金市场,获取经营效益。银行间的竞争形势十分严峻,每增加一家银行,市场蛋糕的分块就会相应缩小。这时需要银行转变发展思路,加强科技创新,重新寻找利润增长点。作为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如何在降低成本、提高收益之间选择更有利的经营方法,成为农村信用社思考的一个新课题。目前,布设的农民金融自助服务终端,正是填补网点空白、便利农民、规范协理业务的一个有效创新范例。本文基于对2009年期间山东省农信社济南办事处的金融服务调研成果,结合润丰合行服务辖区农民金融自助服务终端业务开展中的实践情况,以技术经济学、成本收益理论等作为理论依据和研究方法,对农民金融自助服务终端设置机理进行了全面阐述。论文第一部分是前言,对文章的选题背景、研究对象、研究意义、研究的内容和思路、依据的理论和方法进行了阐述,并对国内外有关研究文献进行了简要回顾。第二部分回顾了润丰农村合作银行的业务发展现状,总结了该行在农村金融业务拓展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说明了运用科技手段解决发展问题的必要性,对农民金融自助服务终端的功能原理进行了简要介绍。第三部分和第四部分着重分析农民金融自助设备的开发研究成果和技术创新对于设置农民金融自助服务终端的支撑和保障意义,阐述了经济与技术、成本与效益之间的关系。结论表明:农民金融自助服务终端的研发和换代升级,风险防控措施的实施是通过科技支撑作用来实现的。成本效益分析表明,农民自助服务终端具有显著的经济性。第五部分从合约理论角度出发,农民金融自助服务作为一种新型支农金融服务模式,显然会涉及到几个单位、群体及个人的利益,相关各方也在其中进行了投资参与,并需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它们的活动也会影响到整体目标能否最终得以实现。理顺各利益主体的利害关系,无疑是保障农民自助金融服务项目健康和有效运行的重要环节。第六部分从完善业务制度和明确权责关系的角度出发,说明了农民自助服务终端在后续管理中应注意的问题。本文最后指出,在加强后续管理和规范制度建设的基础上,农民自助终端服务还应向乡村金融的“纵深处”开掘,向乡村融资服务领地挺进。这是一项乡村金融服务模式的探索性创举,这一创新必将产生积极的示范效应,推动乡村金融服务全覆盖的更快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