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近些年来,城镇居民购房问题渐渐成为了全国人民关注的焦点之一,过热的房地产市场与不断增长的房价成为人们生活的最大负担。由于城市房价过高,收入水平较低的普通居民就必须通过风险较大、贷款期限较长的抵押住房贷款来实现房产的交易,同时需要完善的住房保险制度来防范风险。于是,个人住房贷款保险便成为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的有力保障。而我国个人住房贷款保险起步较晚、发展尚不成熟,无论是在理论中还是在实践中都存在许多问题亟待解决。所以,完善和发展我国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制度具有很强的实践意义。本文着眼于发展我国个人住房贷款保险,立足于理论研究,应用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模式对文章层次进行架构。首先阐述了个人住房贷款保险的涵义、特点、功能及作用,并在其中对其特点进行详细介绍,意在以中立的态度阐述其不合理之处,为下文做好铺垫。其后介绍了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日本四个国家的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制度,并主要就是否具有强制性、保险金给付方式和保险费率等方面进行介绍,以彰显较成熟的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制度的合理性。接着阐述了我国个人住房贷款保险的现状与发展潜力,并综合前文的介绍,结合对《保险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条、住房贷款保险经营状况和受众反馈等方面的分析,重点阐述了其强制性、受益人、保险金额的确定以及缴费方式等四项不合理之处以及存在的原因。最后,针对我国个人住房贷款保险中所存在的问题提出发展建议,包括:从法律法规(结合受众反馈信息,尤其对被投诉最多的同类事件深入分析,找出制度盲点并加以修改)、保费制度(对首付款部分保费和贷款部分保费分别计算、缴款方式由投保人自行选择、根据还款额的增多降低保费、降低对特殊人群的保费收取、按期限的不同调整保险费率)、风险管理制度(建立个人信用体系、严格控制承保、规范兼业代理人操作)三个方面入手对制度进行完善;从保险公司(合理厘定保险费率、细化保险公司管理条例、提高代理人素质、监管经营过程)和商业银行(肃清指定投保现象、降低佣金和规范佣金结算方式、规范代理业务建账)两个角度加强对市场的监管;借鉴外国的先进模式,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开发、设计新险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