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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妇女长期以来饱受封建社会纲常伦理的压迫和束缚,而农村地区是封建传统最根深蒂固的地方。解放区土改前农村的社会文化形态基本上是传统的,婚姻缔结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原则被恪守,生育行为中的重男轻女意识十分浓厚,家庭成员关系中妇女的地位也十分低下。然而土地改革运动使农村社会格局和社会阶层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对于农村中的广大妇女来说是她们走向独立与解放的重要“契机”。《中国土地法大纲》规定了土地“不分男女老幼,统一平均分配”,这不仅给贫雇农带来了翻身的希望和生活的保障,也为长期以来因无土地财产权而过着倚赖于男人生活的妇女提供了独立生存的根本——土地。土地改革从根本上动摇了中国封建制度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为妇女解放提供了广阔空间。中共领导广大农民在解放区实行“平分土地”,旨在实现“耕者有其田”,妇女也因此获得了属于自己的一份土地,生活、生产的积极性大大提高。在中共的广泛动员下,农村妇女积极投身于解放区的土地改革运动中,她们斗地主、挖浮财、分田地,参加农业生产,参与政治生活,学习文化、拥军支前,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发挥着她们不可忽视的作用,社会地位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在此期间,妇女的权利意识、主体意识不断增强,她们开始寻求物质上的翻身和精神上的翻心,抗争与解放意识逐渐凸现出来。与此同时,妇女们的婚姻家庭生活也有了积极的改变,开始享有一定的婚姻自主权、土地财产权,伴随着婚姻制度的改革和土改运动的开展农村婚嫁习俗也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乡村政权也逐渐注重和加强对妇女这一特殊群体权益的保障。当然,在变革传统观念与习俗的过程中也存在着问题和阻碍,这也是本文研究和梳理的重点。虽然还存在着诸多不完善、不合理之处,但总的来说土改运动促进了妇女的觉醒,争取了比较平等的社会与婚姻家庭地位,使妇女逐步走向了自我解放的道路。妇女解放事业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旧的婚姻问题是封建社会长期以来遗留下来的,改变传统的观念和习俗也不是能一蹴而就的,需要一个缓冲和渐进的过程。本文试图通过论述土改运动对农村妇女生活和地位的影响,来阐释动摇封建的经济基础对妇女解放及其婚姻家庭变迁的巨大推动作用。